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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快把药服下!”欧阳锋神色紧张地带着助理匆匆赶来,他动作熟练地将小板凳稳稳地放在地上,双手端着还冒着热气的温水,眼神中满是关切。他先是小心翼翼地伺候着郑鼎服药,而后又轻柔地拍着郑鼎的背,嘴里还不停念叨着:“少爷,您慢点儿。”“四姑娘,我家少爷是真的患了病,那可是从娘胎里就带出来的病根啊。”欧阳锋的眉头紧锁,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声音颤抖着,边忙活着边急切地向林焉解释。
林焉站在一旁,秀眉紧蹙,心中除了疑惑,还隐隐泛起一丝同情。
一阵咳嗽声骤然响起,那声音撕心裂肺,仿佛要把心肺都给扯碎。郑鼎的身体剧烈颤抖着,好似狂风中的落叶,让人胆战心惊,仿佛下一刻生命就要消逝在这痛苦之中。
服了药,总算渐渐止住了咳嗽。原本就毫无血色的脸庞,这会儿更是苍白如纸,灰扑扑的,好似蒙了一层厚厚的尘埃,仿佛一只脚已经迈入了棺材之中。
郑鼎大口喘着粗气,好不容易才调匀了呼吸。他抬眼看向林焉,眼中满是歉意,虚弱地笑了笑,说道:“让四姑娘见着这狼狈模样,真是惭愧。”
“你这病……医院里那么多医术精湛的医学院教授,还有那么多珍贵的药材,难道都无法治愈?”林焉的目光中透着不解和关切。
“从我开始能吃饭起,就一直在吃药。那些年四处求医,各种苦头都吃尽了。这病,就连医学院的教授们也都束手无策。”郑鼎无奈地摇了摇头,脸上挂着一抹苦笑,那神情仿佛已经对康复不抱希望。
林焉朝着欧阳锋伸出手,说道:“把药丸给我瞧瞧。”
欧阳锋面露犹豫之色,眼神在郑鼎和林焉之间游移,不知如何是好。
郑鼎微微点头示意,他这才从精致的药盒里拿出一粒圆润的药丸,药丸呈棕褐色,散发着淡淡的药香,他小心翼翼地递给林焉。
“这可是教授们亲自为少爷调配的药丸,疗效极佳的。”欧阳锋赶忙补充道。
“天天都得吃?”林焉将药丸凑近鼻端轻轻闻了闻,凭借着那股味道,脑子里瞬间闪过好几种药材的名称。她不禁想起曾经见过的相似病例,心中有了些许判断。
“一天得服用三顿呢。”
她把药丸交还给欧阳锋,一脸认真地说道:“是药三分毒,还是少吃点药为好。依我看,你这病,就是心思太过郁结,心情不够舒畅所致。我曾见过类似的情况,那些病人大多是心病难医。既然你如今到了林府庄,短期内估计也回不去,往后啊,每天都出来爬爬山,多活动活动,把身子骨练得健壮些,身体自然就会慢慢好起来的。”
郑鼎听了林焉的话,眼神中闪过一丝光亮,但很快又黯淡下去,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郑鼎目光中透着迷茫与探寻,直直地望着她,“林姑娘这番话……难道是说这药丸存有不妥之处?”
林焉轻轻笑了笑,嘴角上扬,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双手还不自觉地轻轻摆动着,似乎在努力解释,“药丸自然是好药丸。只不过,就算是再好的东西,天天吃个不停,您难道不觉得腻味吗?每天少吃两顿,也不会要了您的命。况且,您一天三顿这般服用,身体也未见有何好转的迹象。每天少上两顿,想来也不会比当下的状况更糟糕吧。”
郑鼎微微抿嘴,含蓄地一笑,那笑容中带着几分自嘲,心中却是五味杂陈,既对自己的病情感到无奈,又对林焉的建议抱有一丝期待,“林姑娘所言极是,是我太过愚笨。一心妄想靠着药丸延续生命,却未曾想到,这药丸并未让我的身体有半分起色,不过是在苟延残喘罢了。”
林焉迈着轻盈的步伐朝着哈密瓜园外面走去,微风拂过,她的裙摆轻轻飘动,发丝也随风舞动。郑鼎见状,连忙起身跟上,脚下的步伐略显急促。
林焉缓缓开口说道:“咱们心里都清楚,小孩子的身体通常比较孱弱。当孩子慢慢长大,长到十几岁的年纪时,身体会变得越来越健壮。小时候,稍微吹点儿风都可能有性命之忧,可到了十几岁身强体壮的时候,就算吹上一整夜的风,也没什么大碍。您如今正处于年轻力壮的年岁,按理来讲,您能平安长到这个岁数,身体理应比小时候更为强健,这是自然的规律使然,除非您患上了像咳血这类的绝症。既然没有咳血,又是从娘胎里带来的老毛病,着实没道理您还得和小时候一样,一天三顿地吃药。我是这么琢磨的,您就姑且听一听。要是您觉得我说得没有道理,就权当我从未说过这些。”
郑鼎听着,眉头紧锁,内心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一方面觉得林焉的话不无道理,另一方面又担心擅自改变服药方式会带来不良后果。
“多谢林姑娘的关怀。这番话乍一听像是胡言乱语,可仔细琢磨又觉得甚是在理。您说得没错,正值年轻力壮之时,的确没道理连幼童时期都比不上。这药,看来确实有必要减少服用的次数。”
“少爷三思啊!”欧阳锋一听,顿时急得面红耳赤,额头上青筋暴起,“教授们特意交代过,上次您少服了一次药,病情就加重了许多。少爷,这药真的不能随便减啊!”
“有林姑娘在这儿,怕什么。”郑鼎摆了摆手,神色坚定,但眼神中仍有一丝犹豫。
这时,旁边路过的一位老者听闻他们的争论,停下脚步说道:“年轻人,这病啊,药不能全靠,自身的调养也至关重要。” 众人皆是一愣,陷入了沉思。
林焉嘴角忍不住抽抽,“我呀,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治病这事儿,我可真没那能耐。”
“林姑娘虽不治病,然而却能够帮人解开心中的千千结,驱除那扰人的邪祟,比起那些只懂开方抓药的教授们,那可是高明太多啦。”说话的是郑鼎。
林焉一时间无语凝噎,心里头像是燃着一团火,真想飞起一脚把对方踹翻在地,可又担心这家伙会趁机讹上自己。
罢了,罢了。
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暗想,自己大人有大量,犯不着跟一个病恹恹的家伙计较。不过,她终究还是没能忍住,开口问道:“你当真相信我能驱除邪祟?那看不见、摸不着,也说不清是真是假的事儿,你真就信了?你堂堂一个富二代,见多识广的,能被这种没谱的说法给忽悠了?”
郑鼎微微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若有所思地说道:“信与不信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本少爷来到这林府庄,顿时就感觉神清气爽,连饭菜都能比平日里多吃上两口。说不定啊,还真能让我这病弱之躯多活上几年呢。”
林焉撇了撇嘴,心中暗想:这人可真是个大忽悠,没一句实在话。但看在他身体不好的份上,也懒得再去刨根问底。
考虑到对方的身体状况,她索性转身准备打道回府,顺便去问问蒋大厨中午准备做些什么好吃的。
“那是啥?”郑鼎似乎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他伸手指着一片山坡地,那片地绿油油的,看着像树,可又觉得不应该是树。他的眼神中满是疑惑和期待。
林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忍不住笑出了声,“那是甘蔗。”
“甘蔗?就是用来榨糖的甘蔗?”郑鼎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语气里满是兴奋,充满了探究的渴望,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正是用来制糖的甘蔗。”
郑鼎不禁感叹道:“这小小的林府庄,居然种植了如此众多的品种。真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呐。林姑娘经营有道,实在是不同凡响。”
林焉乐开了花,却还是谦虚地说道:“一般般啦,一般般。这不过是个小小的破山庄,实在不值一提。”
就在这时,一只小兔子从他们身旁的草丛中窜了出来,郑鼎的随从惊呼道:“少爷小心!”这突如其来的小插曲,让气氛变得更加活跃起来。
郑鼎笑着说道:“这林府庄真是处处充满惊喜。”
林焉微笑着回应:“郑公子见笑了,这不过是庄里的平常景象罢了。”
郑鼎接着说道:“本少爷自幼生活在富贵之家,见惯了繁华与奢华,却从未体验过这般充满生机与自然的生活。林姑娘能把这山庄经营得如此有声有色,想必背后定是付出了诸多艰辛。”
林焉轻轻叹了口气,说道:“郑公子有所不知,这经营山庄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不少。天灾人祸,资金短缺,人员管理,哪一样都让人头疼。但好在,都一一挺过来了。”
郑鼎点了点头,眼中流露出一丝敬佩:“林姑娘真是女中豪杰,令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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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虽说着是小破山庄,可那神情却是掩饰不住的得意,林焉的眼睛亮晶晶的,嘴角上扬,仿佛这山庄是她最珍贵的宝贝。
郑鼎微微低下头,闷声笑了一下,心中暗想,这林姑娘可比他原本想象的还要有趣得多。时而精明得很,时而又迷糊得可爱,所有的喜怒哀乐都明明白白地显现在那一张脸上,是个活得通透的人,也是个充满趣味的人,性格简单又爽朗。
这林府庄当真是个好地方啊!阳光洒在庄里的每一个角落,微风轻拂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林焉此刻心情甚好,身为这的主人,自然要有待客的礼数。她双手交叠在身前,微笑着说道:“郑公子,中午您想吃些什么?我吩咐蒋大厨给您做。咱们菜地里的菜那是应有尽有,那绿油油的青菜,鲜嫩的黄瓜,还有红彤彤的西红柿,看着就喜人。吃鸭子怎么样?要不晚上给您来个酸萝卜老鸭汤,中午就先弄点红烧肉。只是您这身体虚弱,怕是吃不得太油腻的饭菜,要不就来个下饭的菜。眼下这个季节,正是竹笋冒头的时候,笋子炒肉那可是美味至极。不知您能不能吃笋?有没有什么忌口的?万一因为食物过敏出了岔子,那我的罪过可就大了。您要是在这林府庄有个什么闪失,您父亲会不会把我抓去判刑?您母亲肯定也不会轻饶了我。算了算了,您还是吃点清淡的饭菜吧,虽说味道可能只是一般般,但好在安全放心。”
“林姑娘不必如此谨小慎微,大部分的饭菜我都是能吃的,也从未有过食物过敏的情况。您说的笋子,我着实很想尝尝那新鲜的味道。”郑鼎说着,向前走了两步,目光中满是期待。
“那您之前吃过笋子吗?要是吃过的话,我就让蒋大厨中午给您烧一道笋子炒肉,再配上两个下饭的菜,外加一个汤。”林焉歪着头,眨了眨眼睛。
“吃过干笋子。”
“那就没问题了。”林焉拍了拍手,脸上露出轻松的神情。
林焉心里其实也是担着一份责任的。毕竟郑鼎堂堂一位富二代,跑到林府庄来养病,不管怎样,表面上的功夫那肯定是得做足了。
她暗自决定,往后就让蒋大厨专门负责小厨房。他的那几个徒弟,则负责大厨房。毕竟庄子上干活的人多,吃饭的人也不少。
仆人们在角落里小声议论着:“这郑公子来咱们庄上养病,也不知道能待多久。”“看小姐这上心的样子,估计得好好招待一阵子。”
林焉带着郑鼎去看给他安排的房间,房间布置得简洁而温馨,窗外还能看到一片美丽的花园。
蒋大厨身材魁梧,系着围裙,大声说道:“小姐放心,保证把饭菜做得让郑公子满意。”
郑鼎带着二十几个随从都是吃货大户。
林焉一路陪着郑鼎往庄子里走,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快到庄子大门口时,她终于忍不住,怯生生地问道:“少爷带来的这些豪车,用柴油行不行?”
郑鼎微微仰头,神色从容地回答:“车辆加油和保养这些自有人管理,林姑娘无需为此劳神。”
林焉听到这话,脸上瞬间绽放出如释重负的笑容,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她暗自思忖着,古代养马这事儿,向来是大户人家才有足够的资本去操持的,现代豪车也不是普通人能养得起的。她不过是个小女子,手头的钱财本就有限。养一两辆车或许还能咬咬牙坚持,可这十几辆豪车,要是都养起来,怕是要把她压箱底的钱财都给掏个精光,甚至还得欠下一身的债。
这么跟您说吧,养一辆车所花费的钱财,都足够买很多排骨来吃了。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社会,好马和豪车从来都不是一般人能够承担得起的事儿。尤其是郑鼎的那些豪车,可都精贵得很,全都用最好的保养,所需的费用更是个惊人的天文数字。
郑鼎瞧着她那副偷偷松了口气的小模样,觉得有趣极了,心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想要故意吓唬吓唬她。
“林姑娘,本少爷在家中的时候,每餐至少得有十菜一汤,而且每天还不能重样。”郑鼎双手抱在胸前,一脸戏谑地说道。
林焉瞪大了那双水汪汪的无辜眼睛,嘴巴张得大大的,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震惊之色。她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几下,在心里把郑鼎狠狠地骂了一通。但她还是强忍着怒火,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那些想要吐槽的话给咽了回去,看似平静,实则带着几分气恼地说道:“十菜一汤?想都别想,最多给您三菜一汤。”
“我自己掏钱!”郑鼎挑了挑眉,故意提高了音量。
“您掏钱也没用。咱们这儿的条件就这样,就算有钱也买不到那么多的好东西。”林焉说完,气呼呼地一甩衣袖,转身就走了。
郑鼎望着她离去的背影,先是一愣,随后不禁笑了起来。
林焉离开后,径直去了厨房,一边走一边嘟囔着:“有钱了不起啦?”
厨房里的阿婆听到她的抱怨,笑着说:“姑娘,有钱有时候还真就了不起呢。”
林焉跺了跺脚,说道:“嗯!可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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