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00shu.la
舒晨举证完,她这场庭审的任务就完全结束了。她在心里松了一口气。
今天她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满意,至少没有因为过于紧张而把语句念错,整体的流畅度适中,如果给自己打分的话,打个70分吧。
不过,对方的代理人确实很厉害,至少以她的认知看来,陈静绝对要比自己的表哥舒必超强很多。
庭审还在继续着。
林春艳看向陈静,发言道:“被告方,请你对原告方所举的证据进行质证。”
“好的,审判长。”
陈静冷静地开口道:“对于原告方提交的第一组证据,我方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认可,对其关联性不予认可,其所述的证明对象,完全不合实际情况,我方已经在园区内各个区域设立了告示牌,已完成应尽的告知义务。”
“对于原告方提交的第二组证据,我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可。”
“首先对原告方所提交的录音录像,我方对其真实来源不予认可,其中的录像质量模糊,很难断定视频中的人是否为我方园区工作人员,音频质量也不够清晰,应当以民事证据排除规则予以排除。”
“对于原告方提交的第三组证据,我方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关联性,三性均不予以认可,原告方提交的证据并未官方来源,仅凭一些网络上流传的版本,并不能代表园区的真实情况。”
“对于最后一组证据,我方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认可,关联性和证明对象不予认可,本案中案涉消费者并没有实际收到损失,其所证明的对象根本不存在,这份证据与本案并无关联。”
“审判长,我方质证完毕。”
双方质证完后,便来到庭审中对抗最激烈的环节——辩论阶段。
底下旁听席的所有人不由得再次坐直了身子,静待原被告双方的精彩辩论。
林春艳翻了翻材料,再次询问了李泽鹏是否有将刚才双方的观点全部记录完整,等一切都确认无误后,她才继续开口道:“接下来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在正式进入该环节之前,先由法庭归纳本案的几个争议焦点。”
“第一,本案中,被告方对案涉消费者零食等财物的管控,是否构成侵权。”
“第二,被告方强制搜查背包的行为,是否构成对消费者人格权的侵犯。”
“第三,被告方对携带食物的禁止性规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条款又是否构成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安月明没有等待,这次他的诉讼策略和上次的物业案件不同,讲究一个先发制人!
“原告方想阐述一下,法庭调查阶段时,审判长和被告方都提到的,关于告知义务这一方面的问题。”
“首先,我方认为,本案中,被告方并没有尽到其应尽的告知义务,理由如下。”
“第一,在原告方开园以来,所发放的所有电子媒介广告,书面媒介广告,都没有将该‘禁止性条款’予以任何标示,在我方提交的第一组证据当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一点。”
“大部分游客在前往迪尼士乐园之前,都会通过迪尼士公司以各类形式发放的广告提前了解园区的情况,所以,游客们获取的园区第一手信息,基本上都是通过广告收悉的。”
“第二,园区售票处,并没有设立关于《游客须知》的告示牌,购票时,购票处的销售员亦没有提醒游客关于‘携带食物’的禁止性条款,其所销售的门票,同样也没有该方面的提示。”
“目前我国地域内的其他游乐园,,虽然其园内物品售价的标准同样较高,但并没有关于‘携带零食’的禁止性规定。”
“基于此,游客们很可能会基于常理,误以为迪尼士游乐园可以将食物带入园区。”
“在座的各位,都是法律界的前辈,在法律上的造诣肯定比我这位小辈来得高。”安月明自谦道。
他顿了顿继续说:“我们都知道,在民法上,对权利的分类,因为依据的标准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结果。”
“其中民法的权利除可以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之外,还可以分为既得权与期待权、专属权与非专属权,主权利与从权利。”
“关于案涉游客是否有损失的问题。”
“本案中,案涉消费者的基于财产权之上产生的民事权利,虽然没有遭受到损坏,灭失等情形,但本案中,案涉消费者之所以到‘好伙伴便利商店’购买零食,为的是进入迪尼士乐园之后方便吃食,这时,上述商家与案涉消费者的买卖合同关系已经成立,附随的期待权已经产生。”
“该权利的完整取得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形成,而原告方刚才提到过的,在我国地域内的其他游乐园园区内,并没有关于‘携带零食’的禁止性规定,案涉消费者有充分理由认为进入园区吃食的过程会顺利完成。”
“可此时,该期待权却遭受到第三人迪尼士工作人员行为的干涉和阻断,相关的法律秩序已经受到损害。”
“因此迪尼士公司明显侵犯了案涉消费者的期待权,使其购买零食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理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既得权与期待权,在06年之才逐渐被运用到我国的民法实践领域之内,在10年的今天,属于是比较新颖的观点。
一下子,林春艳也没反应过来。
她都已经快退休的年龄了,怎么可能还有足够多的精力去学习法律的变化,还是这种带学术观点的变化。
但安月明既然提出来了,法院就要对该论点进行实质审查判断。
林春艳看向陈静。
那眼神好像在问她,你有什么想法没有。
陈静一时间也不知道从何答辩,她压根就没想到安月明居然还有这一招。
饶是她庭审经验丰富,都没办法预料到,只好轻声道:“审判长,我方仍然认为本案中案涉消费者的财产权利并未收到侵犯,我方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期待权作为一项带有从权利性质的权利,不应当被支持。”
其实这一百块钱对整个案件的影响无足轻重。
如果不是她比较严谨,其实都可以放弃这方面的答辩。
一百块就一百块。
难道一百块他们还赔不起吗?
这个案件的核心,其实是在余下的诉讼请求部分,那才是决定哪方拿到最后胜利的关键局!
最新网址:www.00shu.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