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九零:凭先知富甲全国 > 第二十一章 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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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那张纸条铺在李老头面前。

    收购站里光线暗,百叶窗拉了一半,地上堆着没卖完的废铜。李老头没开灯,捏着纸条看了很久,纸在他手指间微微发颤。他把它放下,从兜里摸出烟盒,抽出一根大前门,火柴划了三下才点着。

    “不是谈判。”他吐出一口烟,烟往上走,在百叶窗缝里停住,“是面试。”

    我没说话。

    “郑东海想瞧瞧你这个人。值不值得收编。”李老头用烟灰缸沿敲了敲烟身,“你不去,他不高兴,觉得你不给面子。你去了,说错话,他觉得你不懂事。更麻烦。”

    “您觉得我该说什么?”

    李老头又吸了一口,这次吸得很深。他望着窗外,那扇窗玻璃上积着一层油灰。“什么都别答应。什么都别拒得太死。点头,听,笑,但不签字。不表态。签字就是卖身,点头哈腰就是认栽。”

    “他要是不让我走呢?”

    “他会让你走的。”李老头把烟灰弹进搪瓷缸,“郑东海这种人,讲究体面。不会在第一顿饭上动粗。但你记住——他给你的每一个笑脸,都是在算账。”

    我看着他眼角的皱纹。“您当年遇到过这种人?”

    他停了一下。烟灰落在缸沿上,他吹掉它。“遇到过。我跑掉了。”他说得很快,像掀过一页日历,“六几年的事,不说了。”

    他把烟摁灭,半截烟在缸底拧了一圈。“你要是回不来了,”他说,眼睛没看我,“我去找你。”

    这不是承诺。这是一个坐标。他知道我去哪了。

    我骑车回了父母家。不是告别,就是看看。

    院子里飘出白菜炖粉条的味道。母亲在灶台前忙活,铝锅咕嘟咕嘟响,锅盖缝里冒白气。她看见我,用围裙擦了擦手:“来得正好,盛饭。”

    我坐在小板凳上择菜,枯黄的叶子掰掉,绿的留下。母亲在旁边切姜丝,案板笃笃响。她把切完的姜丝拢进一只白瓷碟里,碟子边上印着牡丹花,红彤彤的,用了十多年,白瓷都泛黄了。

    “我这几天要去一趟省城。”我说,“可能待几天。”

    “去干啥?”

    “生意上的事。”

    她没再问,把瓷碟放到灶台上。灶火映着她的侧脸。

    父亲回来的时候,天刚擦黑。蓝色工装上蹭着机油,手里拎着一个铝饭盒,饭盒上印着红星机械厂的字样,红漆掉了一半,露出底下的铝色。他进门看见我,“嗯”了一声,把饭盒放在柜子上,打开来,里面是半个吃剩的馒头,他用铝箔纸包着。

    饭桌上三只搪瓷碗,红边,碗底印着”奖”字。筷子筒是截竹筒做的,边上裂了一道缝,用铁丝箍着。白菜炖粉条盛在一只蓝边大海碗里,油花浮在上面,粉条炖得透明。炜婷扒拉着饭,偷偷把粉条挑到碗底,想把白菜盖在上面。

    “爸,”我夹了一筷子白菜,“你那个工伤,厂里怎么说?”

    父亲的手停了一下。右手,食指和中指微微抖着,那是冲床咬的。“快退休了,”他说,“不折腾了。”

    “要是有人来找你,说是什么单位的,别理。”

    他抬起眼看我。那双眼在工厂干了三十年,看人一样是看零件的眼神。他没问为什么,低下头继续吃,筷子碰在碗沿上,叮的一声。

    炜婷从书包里掏出一张纸,推到我面前。成绩单,年级第三。数学满分,英语九十八。

    我从兜里掏出五块八毛钱,纸币加钢镚,数了两遍,放在她手边。“买资料。”

    “谢谢哥。”她把钱叠好,塞进校服口袋,又低头吃饭,嘴角偷偷翘了一下。

    临走的时候,母亲送到门口。她没开院灯,月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在外头,别跟人置气。”

    我”嗯”了一声,推车往外走。

    父亲没出来送。可我走到巷口,回头望了一眼。他站在院门口,手里还攥着那个铝饭盒,月光把饭盒照成银白色。他没动,就站在那,看我。

    筒子楼的楼道里声控灯坏了,我摸黑上了三楼。赵强开门的时候,屋里一股泡面味,混着汗味。窗帘拉着,分不清白天黑夜。他比上次更瘦,颧骨突出来,眼窝陷下去,但眼睛里有东西——不是光,是烧到一半的炭,还热着。

    “我要去省城,几天。”我坐在他床边,弹簧吱呀响,“去见郑东海。”

    他手一抖,泡面叉子掉在地上。“比他更大的人?”

    “嗯。”

    他蹲下捡叉子,蹲了很久,脊背弯成一张弓。“你要是……回不来怎么办?”

    “那五十块钱你不用还了。”

    他笑了一下,嘴角扯得勉强,眼眶却红了。“你他妈的,都什么时候了还惦记那五十块。”他站起来,把叉子扔在桌上,叉子弹了一下掉进泡面桶里,“我跟你去。”

    “不用。”我从兜里掏出小摊的钥匙,铜的,放在桌上,“你帮我守着摊。我回来还要靠它吃饭。”

    他看着那把钥匙,看了很久。钥匙在桌上反着光,铜色发暗。然后拿起来,攥在手心,指节都白了。

    “回来请你喝酒。”我说。

    他没说话,点了点头,把我送到门口。我下楼的时候,听见他在三楼喊:“炜杰!”我抬头,他探出半个身子,“那五十块,我肯定会还的。”

    我摆摆手,走进夜色里。

    回到住处,我把钱分了三份。一份藏在床板下,一份塞在破棉鞋里,一份贴身带着。父亲的笔记本——那个黑色塑料皮的——我放在衬衫内袋里,贴着肋骨。

    坐在床边,从裤兜里摸出那枚五分硬币。镍币磨得发亮,边角的齿纹都平了。从红星厂辞职那天我就开始攥着它,攥了半年。我把它放在桌上,硬币转了个圈,倒下去,正面朝上,麦穗那面朝上。

    窗外传来吉普车的声音,柴油发动机,怠速的抖动像只病兽在喘。我拉开窗帘一条缝——街角停着那辆墨绿色吉普。孙海坐在驾驶室里,红点一亮一灭,他在抽烟。

    他知道我要去省城。他在等。

    我拉上窗帘,躺回床上。天花板上有块水渍,形状像一只鸟,翅膀是张开的。

    正要闭眼,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不是孙海的,孙海穿皮鞋,这是布鞋,走在水泥地上几乎没有声音。我坐起来。脚步声停了,然后——

    笃,笃。

    很轻,两下。

    我下床,拉开门。走廊里空空荡荡,声控灯没亮。我低头,门槛外面放着一个小布包,蓝白格子的手绢打的结。捡起来,还温着。打开来——两个煮熟的鸡蛋,蛋壳上布着细密的裂纹,是刚出锅的。

    手绢角上绣着一个字,红线,针脚细密:“安”。

    我攥着那两个字,站在门口。走廊尽头有扇窗,月光从那里照进来,在地上铺出一条银色的路。

    我关上门,把鸡蛋放在桌上,挨着那枚五分硬币。

    明天一早,去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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