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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靖王朝,青州,云溪县。暮秋的冷风卷着枯黄的落叶,拍在回春堂斑驳的木门上,发出吱呀的轻响,混着堂内浓郁的药草味,漫过后院狭小的碾药房。
林默赤着一双沾了药泥的脚,双手攥着沉重的铁碾船把手,弓着单薄的身子,一下一下匀速碾着槽里的干当归。他今年十七岁,身形清瘦得像根被风刮弯的芦柴棒,洗得发白的粗布短褂上,沾着洗不掉的药渍,露在外面的胳膊上,几道刚结痂的划痕,是早上劈柴时不小心留下的。
“林哑巴,磨磨蹭蹭干什么呢?天黑前碾不完这三斤当归,今晚你就别想吃饭了!”
尖酸的骂声从门口传来,是同屋的学徒王二,斜靠在门框上,手里把玩着刚领的碎银,满脸不屑。
林默头也没抬,手上的动作没停,只低声应了一句:“知道了。”
他不是聋了,也不是傻了,只是三年来早就明白,在这个地方,争辩和反抗,只会换来更狠的打骂与克扣。
三年前,他那走方郎中的父亲,进山采药时意外坠崖,连尸首都没找回来,只给他留下一间破屋,和一块贴身戴着的、灰扑扑的玉石。走投无路的他,只能进了云溪县最大的回春堂当学徒——说是学徒,其实就是任人使唤的杂役,煎药、碾药、劈柴、打扫,铺子里最脏最累的活,全落在他身上。
掌柜张财是出了名的铁公鸡,尖酸刻薄,每月该给的五百文工钱,总能找各种由头克扣大半,到他手里能剩一百文就谢天谢地。铺子里的其他伙计,也都看他无依无靠、性子闷,变着法地欺负他,把活推给他,稍有不顺心就非打即骂。
三年来,他就这么忍了过来。
不是没有脾气,只是他清楚,自己没有任性的资本。离开了回春堂,他身无分文,无家可归,只能流落街头,说不定哪天就冻死饿死在哪个巷子里。
活着,是他眼下唯一的目标。
王二被他这副不咸不淡的样子惹得火起,上前一脚踹在碾药船上,铁碾船猛地一晃,里面的当归碎末撒出来不少。“跟你说话听不见?一个没爹没妈的野种,能在回春堂有口饭吃,就该感恩戴德,还敢给老子摆脸色?”
林默终于停下动作,抬起头,一双漆黑的眼睛里没什么情绪,只是静静地看着王二。
王二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又觉得丢了面子,抬手就要打下去,却听见前堂传来张财的咳嗽声。他瞬间收了手,狠狠瞪了林默一眼,撂下一句“你给老子等着”,便屁颠屁颠往前堂跑了。
碾药房里终于安静下来。
林默蹲下身,一点一点把撒在地上的当归碎末捡回碾船里。指尖触到冰凉的铁壁,他的指节早已因常年干重活变得粗大变形,布满厚茧,还有不少被药汁腐蚀、被柴火划破的伤疤。
捡完最后一点碎末,他直起身,下意识抬手摸了下胸口。粗布褂子里面,贴身挂着那块父亲留下的玉石,用红绳系着,贴着心口,带着他的体温。
他给这块玉取了个名字,叫尘心玉。
玉只有半个巴掌大,灰扑扑的毫无光泽,看起来就像路边随便捡来的破石头,铺子里的人见过几次,都笑话他把个不值钱的玩意儿当宝贝,只有他自己,三年来日夜贴身戴着,从未离身。这是他在这个冰冷的世界里,唯一的念想,唯一的一点暖意。
父亲临死前,攥着他的手把玉塞给他,气若游丝地叮嘱:好好戴着,别丢了,能保你平安。
摸了摸温热的玉,心里的闷意散了不少,他重新攥紧碾船把手,继续一下一下地碾药。他必须快点碾完,不然今晚真的没饭吃了。
直到天色彻底暗透,街面上的灯笼次第亮起,林默才终于碾完所有草药,把药末装好送到前堂药柜。刚放好药罐,就听见账房里传来张财的声音:“林默,你过来。”
林默心里微微一沉,脚步顿了顿,还是走了过去。
账房里灯火通明,张财坐在太师椅上,肥头大耳的脸上,一双小眼睛眯着,手里把玩着两个核桃,看着走进来的林默,脸上没什么表情。
“掌柜的,您找我?”林默低着头,恭恭敬敬站着。
“嗯。”张财慢悠悠开口,“铺子里最近缺一味药,百年份的血心草,县里几家药铺都断货了。这味药,只有黑风山深处的向阳坡上才有。”
林默的指尖猛地一紧。
黑风山。云溪县没人不知道这地方的凶险——山高林密,不仅有吃人的野兽,还有占山为王的悍匪,经常有进山采药、打猎的人,进去了就再也没出来。别说深处的向阳坡,就是外围,平时都没几个人敢单独进去。
张财这是,让他去送死。
他瞬间就明白了过来。前天晚上,他来账房送账本时,撞见了张财偷偷把给县太爷小妾抓的百年人参,换成了普通林下参,把真货藏起来中饱私囊。县太爷的小妾身子弱,这药要是出了问题,掉脑袋的可是张财。
张财当时就发现了躲在门外的他,虽没当场发作,但林默心里清楚,这件事绝不会就这么算了。果然,才两天,张财就找了这么个由头,要把他支去黑风山。
他要是去了,十有八九回不来,张财的把柄也就永远没人知道。就算他运气好活着回来,没采到血心草,张财也能名正言顺地把他赶出去,甚至打死他。
林默心里翻江倒海,脸上却依旧平静,低着头没有说话。
张财看着他这副样子,小眼睛里闪过一丝阴狠,随即又换上和善的嘴脸:“我知道黑风山险,可整个回春堂,也就你认药的本事最准,你爹当年也是有名的郎中,这血心草,也就你能认出来。”
他顿了顿,抛出诱饵:“这样,你明天一早就进山,给你三天时间。只要你把血心草采回来,我给你十两银子,再升你做坐堂伙计,以后不用再干杂活了,怎么样?”
十两银子,是他干三年都攒不下的巨款。可林默心里清楚,这不过是张财画的一张饼,他能不能活着回来,都两说。
可他有选择吗?
要是当场拒绝,张财现在就能找个由头,把他打死在回春堂里。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崽子,死了也没人会为他出头。去,还有一线生机;不去,现在就是死路一条。
林默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翻涌,依旧低着头,声音平稳得没有一丝波澜:“知道了,掌柜的。我明天一早就进山。”
张财没想到他答应得这么痛快,愣了一下,随即露出满意的笑容:“好,果然是个懂事的。我这就给你准备干粮,再给你一把柴刀防身用。”
“谢掌柜的。”林默依旧恭恭敬敬。
“行了,回去歇着吧,明天一早出发。”张财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林默躬身行了一礼,转身退出了账房。
走出回春堂大门,冷风迎面吹来,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疼。街面上灯笼亮着,来往行人说说笑笑,家家户户飘出饭菜的香气,可这世间的热闹与暖意,好像都和他没有半点关系。
他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却感觉不到疼。张财的心思,他一清二楚,可他没有别的路走。
他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回春堂后院的柴房。狭**仄的空间里堆满了柴火,只有一个角落铺着一层干草,是他睡了三年的地方。
关上门,把外面的冷风与喧嚣都挡在门外,他靠着门板,缓缓滑坐了下来。
黑暗里,他再次伸手,从胸口掏出了那块尘心玉。玉被他的体温焐得温热,在昏暗的光线下,有一丝极淡、几乎看不见的莹光,在玉的内部一闪而过,快得像是错觉。
他握紧了玉,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爹,你说这块玉能保我平安。这次,我能不能活下去,就全靠它了。
柴房外,风声越来越大,像是在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凶险。黑风山的绝路,已经在他面前缓缓铺开。
而他不知道的是,这块他贴身戴了三年、看似普通的玉石,即将在不久之后,为他叩开一扇全新的、通往长生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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