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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衔青回松庭找出了戒指。这玩意儿是两年前就准备好的,当时也是打算等程书书一毕业,他就把她拐回家当厉太太。
谁知某人自作聪明地和他分手,跑去美国,害得白白损失了两年。
幸好,现在也不晚。
18.22克拉的浓彩粉钻,采用枕形切割,镶嵌于一枚简洁的戒托之上,整体设计大气简约,主要突出主石的流光溢彩。
程书书手指纤白,戴上一定好看。
她就喜欢这类粉嫩嫩的东西。
厉衔青把戒指装盒里,随身带着,想着下次见面就给她。
谁也没想到,说好的五天之限,足足拖满了一周,张若兰还在京州没走。
簪书怯怯地打电话和他解释:“妈妈说,合约出了点问题,还需要和甲方再协商修改,可能还要多几天……”
厉衔青冷笑打断:“不管,我现在就要见到你。”
“程书书,再憋下去,我都要爆了,你听到了吗?”
“……”
电话那头,簪书沉默。
背景音中,人声嘈杂鼎沸,听起来热闹得像菜市场,不是杂志社该有的场景。
厉衔青问:“你在哪里?”
簪书清了清嗓子,粉饰太平地回答:“唔,我在岸城的机场。”
厉衔青简直都要被气笑。
“程书书,你敢不和我说就乱跑?”
“不是啦,我是来出差的,有一项重要工作,社里临时安排的,我也是今天早上一收到通知马上就要起飞了,还没来得及和你说……”
簪书温着声音柔柔解释。
厉衔青轻哼:“别人叫你去你就去,你是不是忘记谁才是你的大老板?”
而她是小老板,他倒要看看,谁敢使唤她。
问题在于,使唤她的人可能并不知道。
说到底,只要程书书早日成为他名正言顺的厉太太,把身份晾在那儿,就不会发生这些个破事。
“没忘记。”簪书卖乖地说,“我这不是为了我的大老板在努力卖命工作嘛。”
厉衔青没心情再和她啰嗦,手指从裤袋中勾出戒指盒,若有所思地摩挲着天鹅绒饰面。
“去几天?”
“四天。”
“订了哪家酒店,我去找你。”
簪书想都不想,立刻推辞:“不要,你千万别来。”
察觉到电话这端的沉默和肃然,簪书的口吻软下来,想方设法哄:“我们家大老板长得又高又帅,我还那么喜欢你,你来了我肯定会无心工作的呀,这样不好,你影响我的工作进度我还得推迟……”
簪书想了想,说:“而且四天后刚好是10号,你不是要参加授奖仪式嘛,这几天不用准备?”
厉衔青歪打正着,在巴奈山把塔沙犯罪集团的核心成员一举歼灭。案件经过这些天的收网和审理,已经办得差不多了,困扰当地多年的塔沙团伙因此瓦解。
为了表彰他一介平民百姓在遇到犯罪份子时也能不畏强暴英勇作战,三国联合行动组决定给他颁发英雄奖章。
这种来自官方的肯定,无上光荣。
簪书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厉衔青有生之年,居然还能获得这种褒奖。
授奖仪式是可以携带家属观礼的。
厉衔青问:“10号,你会回来?”
“会。”簪书非常笃定,“我提前走,10号早上的航班,仪式不是在下午嘛,我肯定会赶回去看的呀,我哥哥这么威风耶。”
“行。”
厉衔青挂了电话。
这种奖对他倒没什么,十几岁在赛鲁就已经领过了一个。
但程书书喜欢,听说后兴奋了好多天。
四天,授奖仪式不用特别准备,倒是可以用来准备一些别的事情。
厉衔青拇指弹开戒指盒盖,看着里面璀璨夺目的钻戒,陷入了沉思。
*
完蛋了!
簪书没想到因为大雨,航班会延误。
仪式开始前半小时,飞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起飞。
确定确实赶不回去了,簪书哭丧着脸,硬着头皮给厉衔青打电话。
“我……厉衔青对不起,我可能要明天才能飞了……”
厉衔青听完,不说什么就挂断了。
当天下午,授奖仪式现场,社会各界代表都能看见,一身正式西装、英俊帅气而威风凛凛的某领奖人,全程面色奇差无比。
搞得来颁奖的领导摸不着头脑——这位同志,并不像会热心为民除害的人啊。
反而一身戾气,更像匪首。
难怪没有家属来观礼。
熬完无聊的环节,厉衔青回到松庭,傍晚的斜阳将沉未沉地挂在天边。
他一手拿着戒指盒,一手拿着英雄奖章,扯散领带,岔开腿,独自一人坐在庭院的石阶上,正对着松庭入口。
从天亮坐到天黑,再从天黑坐到夜深雾重,蓦地自嘲一笑,起身走进灯火通明的主建筑。
好一个程书书。
一周加四天,整整十一天,除了几通隔靴搔痒的电话,一次也没来找过他。
一次也没和他见面。
妈妈比他重要,工作也比他重要。
连说好的授奖仪式也能放他鸽子。
明天才回是吧?
行啊,真行。
明天他要是不摁住她,把她小屁股打烂,他就跟她姓。
……
凌晨一点。
飞机三小时前终于能起飞。
簪书在京州机场降落,打给厉衔青没人接,自个儿在机场打到车,没回晴山鸣翠,而是来到松庭时,已接近凌晨两点。
占地宽广的豪宅,安安静静。
厉衔青不喜欢吵闹,这里的佣人素质极高,像一个个严丝合缝的机器部件,按部就班地无声运转,平时几乎意识不到他们的存在,在需要他们的时候,又能恰到好处地出现。
松庭是厉衔青成年后搬出来住的地方,整体风格大气硬朗,主建筑两层高,采用了大量黑色石材和大面全景落地窗。
前庭的水景,植被,人行区域,都是方块状的直起直落线条,功能清晰,却又相互错落交融,不似中式庭院的曲折委婉,呈现出另一种极具现代美感的规整秩序感。
簪书在这儿住过,路很熟悉。
下了计程车,匆匆忙忙地拿齐东西,刚要进门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微微一怔。
冷硬风格的庭院里,妆点了很多鲜花。
数量之巨,放眼望去,如同进入了莫奈笔下浓墨重彩的春日花园。
通向庭院深处的小路上,用木架子搭起了一座座拱门,上面挂满了紫藤,缠绕着光泽感极佳的柔滑缎带。
夜风吹拂,花朵、枝叶、缎带,尽数往一个方向轻飘飘地摇曳。
树枝和灌木上都挂了一闪一闪的彩灯。
此时,庭院里一个人都没有。
过分的静谧,簪书感觉自己闯入了一场无人的童话梦境。
在他获奖的今天,在以为她会前往观礼,然后陪他回来的今天,厉衔青把家里布置成这样,谋划的什么,簪书不难想见。
心里的滋味,找不到言语形容。
站定不过几秒钟,松庭的管家何叔就迎了上来。
“二小姐。”
何叔主动接过簪书手里的大包小包。
“他人呢?”簪书怔怔地问。
“先生在卧室。”何叔恭敬地回答。
簪书二话不说,抬步便往主建筑跑。
“二小姐。”
何叔忽然再次开口叫住了她。
“先生要酒,您可以帮我一起送上去吗?”
何叔不是躲懒,当年簪书刚成年就搬来了这里,她和厉衔青的关系,何叔哪里还会看不明白。
何叔意有所指地看向台阶,告诉簪书:“先生今天回来,心情可能不太好,在这儿坐了一晚就直接上楼了,晚饭也没吃,现在还叫我拿酒。”
求婚场景都布置好了,女主角却迟迟没出现,就以厉衔青的性子,心情能好才怪了。
“我知道了。”簪书点点头说,“交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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