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真千金重生不舔了,全府都跪了 > 第11章 这个靠山不会倒了(求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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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钱姑姑,李寄奴心中又多了一丝怅然。

    她十岁时在凤鸣山采蘑菇,远远听见有人痛苦呻吟。

    她有些害怕,但强烈的好奇心还是驱使她向声音方向靠近。

    然后她看到一位妇人身穿褐色素衫,靠在树上,揉着脚踝,额头上大滴汗珠滚落,看样子是疼极了。

    她小心上前,发现对方并无敌意后,帮妇人处理被蛇咬的伤口,又扶着她一步一步,走回一座痷中。

    那妇人十分感激,并且承诺,以后若是有事,可以来找她。

    那时她并未放在心上,一个崴了脚后不能走路的人,能帮她啥?能帮她种地还是能帮她打鱼?

    算了吧,要是再受伤,她还得将人送回去,耽误事儿。

    后来她们又在凤鸣山碰到过几次。

    那位姑姑人很好,给她带好吃的,还送给她一支木簪。

    再后来,年翠兰突然不准她再去凤鸣山,若敢再去,就打折她的腿。

    李寄奴素来害怕养母,从此便再未见过那位姑姑。

    直至后来,她成为暗卫,才得知凤鸣山上竟有如此贵人。

    现在想来,年翠兰定是得了叶锦棠的吩咐,才会如此。

    就是怕她得了不得了的靠山,以后不好处理。

    姑姑真是好人,送她的木簪也并非凡品,而是西域进贡的罕见木料,坚硬无比,不惧水火。

    也正是这只簪子,让李寄奴重生后脱离险境。

    若是有机会,她一定要亲自向姑姑道谢。

    大堂中的父女二人心思各异,一时间无人说话。

    ‘嗒、嗒、嗒’

    “不愧是镇南侯的女儿,遇到流寇临危不乱,真有侯爷当年风范。”

    竟然是夜朗庭。

    李寄奴似并未听他语气中的阴阳怪气,恭敬施礼:

    “多谢殿下夸赞。”

    叶思源恨不得将李寄奴嘴堵上,

    “家中丑事,让殿下看笑话了。”

    夜朗庭也不生气,指着李寄奴问道:

    “侯爷既说是家事,那这姑娘是你何人?又为何闹到官府?”

    叶思源满肚子的不愿意,但也不敢造次,他心知大皇孙最厌恶后宅腌臜事,思索着开口:

    “她是微臣流落在外的女儿。但今日之事究竟如何,微臣不敢断言,但定会查出真相。”

    夜朗庭的狐狸眼睛弯了弯,不嫌事大开口:

    “李寄奴,你听清了吧?你爹说会给你做主。”

    说罢,头也不回离开大堂。

    李寄奴面色如常,恭敬施礼,但叶思源却如遭雷击。

    他听到了什么?他的女儿,叫什么?

    李、寄、奴?

    他堂堂镇南侯,皇帝身边的红人,亲生女儿叫李寄奴?

    他此时的心情,除了对李家夫妇的憎恨,更多的,是在皇孙面前的丢人和尴尬。

    但是,无论如何,这样的名字都不能用了。

    他想,等他回府后,定要与夫人重新想一个名字。

    李寄将他心中想法猜透七分。

    她看着父亲眼睛,趁机开口:

    “父亲,我听嬷嬷说过,皇城边有一座大悲寺,还请父亲允许我去求护身符。”

    求护身符是假,夜潜明月苑才是真。她无法阻止叶锦棠自尽做戏,但她不能坐以待毙。

    若此生叶锦棠不如此便罢了,她若再敢如此,李寄奴定要让她吃个大亏!

    睢县距皇城不远,主仆几人很快到了地方。

    李寄奴顺着知客僧的指引,净手烧香,拜佛布施,而后求来了六块护身符。

    当然了,布施钱是叶思源给的。

    到了寮房,她拿出其中一块,递了过去,

    叶思源有些意外,他以为李寄奴是为了求平安顺遂的,没想到他这便宜爹,也有一块,

    刚要伸手去接,李寄奴却俏皮的摇摇头,她眼似含星,举起双臂,要给他戴上。

    叶思源是武将,从不信鬼神,平日里与子嗣也不亲近,孩子们对他更多的是敬畏。

    冷不丁有个女儿愿意亲自给他戴护身符,让他感觉有些古怪,心中某个地方柔软了一下。

    看着那双纯真的眼睛,鬼使神差的,他竟真的矮了几分身姿,戴上护身符。

    李寄奴轻扯嘴角,很是满意。

    远处准备茶水的刘嬷嬷险些将托盘扔地上,心中惊诧:

    府中小主子,哪有不怕侯爷的?就连最受宠的二小姐,看见侯爷都不敢多说话。

    这大小姐真不一般,才第一天见面,就能如此,往后这府中形势,还真不好说。

    她在心中默默记上一笔:虽然大小姐养在乡野,但日后她可不能怠慢了!

    金乌西坠,天空慢慢蒙上一层灰色,四周景物渐渐看不真切。

    李寄奴估摸着时间,离开寮房。

    大悲寺外有一处马场,若是骑马,她有把握三个时辰内赶回。

    出了庙门,她脚步不停,向马场而去。

    然没走几步,借着月光,她看见一匹通体雪白骏马,正在路边吃草。

    她眼力不凡,一眼看出此乃难得一遇的宝马。

    此等宝物,千金难寻,为何出现在这里?

    真是奇怪。

    不过事急从权,这宝马温顺,她又给马诊了脉,确定没有异常后,她不再犹豫,策马向皇城而去。

    到达皇城,她先潜入一家药房仓库,找到一瓶强力迷药。

    如此行径,难道不是偷吗?

    但她心中完全没有负担,毕竟,这是侯府的产业,四舍五入,就是她的。

    拿自己的东西,顺手的事儿!

    到了侯府,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

    即便到了深夜,明月苑依旧灯火通明,不为别的,只因为叶锦棠怕黑。

    真是滑稽,满肚子阴险算计的人,竟然怕黑,说出来真让人笑掉大牙。

    靠近明月苑,她惊讶发现,竟有守卫藏在暗处,且功夫不低。

    这里怎么会有男护卫?

    苏氏知道吗?侯爷知道吗?

    李寄奴不自觉想到了前世,

    叶锦棠后来给太子做续弦,可谓是风光大嫁。

    结果没几年,太子薨了,她又成了太孙的女人。

    不得不感慨,太子父子,玩的真花!

    难道,这护卫是东宫的人?

    想到此,她的心沉了几分,东宫与夜朗庭是宿敌。

    眼珠转了转,她想了个法子,从府外抱来一只小猫,弄出声音引走护卫,溜进了院落。

    明月苑很大,正房只住叶锦棠一人。

    她顺着窗将迷药送入,算着时间潜了进去。

    为防意外,她又给人补上手刀。

    很好,主仆睡得都很香。

    她找出那份绝笔,收入怀中,而后拿出提前准备好的鸡血,提笔落字。

    鸡血提前加了药,并未凝固,

    而她前世成为暗卫后,便日日练习叶锦棠的字,只为了让自己能够不忘血恨。

    多年苦练不白费,她现在这手字,不论形骨,皆与叶锦棠所写毫无二致,

    即便是此间行家来了,这字也是她叶锦棠写的!

    洋洋洒洒写完,李寄奴很满意。

    她甚至有些期待,若是叶思源或苏芸看到这绝笔,还会如前世那般护着叶锦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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