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闪婚御姐总裁,姐姐把我宠上天! > 第一卷 第879章 带孩子去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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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墨都能够预料到,若不是最近老爹老妈在帮殷叔叔处理后事。

    恐怕在那一日发现了宁月澜怀孕之后,就得开始当监工似的一直如影随形跟着自家儿媳妇了。

    这俩都是孙女孙子奴。

    之前方墨还没大学毕业,都不知道听老妈念叨过多少次什么张阿姨,王阿姨家孙子都多大多大了,天天在朋友圈晒。

    当时没方墨搞得焦虑死。

    沃日!

    老妈,我才大学啊,你就想要抱孙子了?

    这个念头很危险啊,难不成您支持我搞大女同学的肚子?

    靠,那可是一个小生命啊。

    母亲竟然希望自己在大学期间就搞出人命。

    娘,亲娘,您别太离谱。

    方墨脑海中杂念没有持续太久。

    毕竟,这样想想他的经历也挺有趣,老娘大学的时候就想抱孙子,当时方墨还觉得如果想要满足老娘这个虚妄的想法,最起码也要等到自己三十岁之后吧。

    结果刚毕业没一年的时间,闪婚,领证,一气呵成。

    甚至现在宁月澜肚子里孩子,都几个月大开始显怀了。

    再过要不了半年的时间,方墨就要成为当爹的人了。

    说起来这还真是一种奇妙的感受,人生还真是命运多舛,想想还怪紧张的。

    一个新的社会身份和家庭身份,以后方墨就不仅仅只是宁月澜的丈夫,宁诗雨的姐夫,方尘的儿子了。

    还要成为某个小生命的父亲。

    想到这里,方墨脸上慈爱笑意更甚几分,抬手将两个描龙画凤的红色小外套拿到了孩子跟前比划了两下,二宝才半岁刚断母乳的年纪,还不会咿呀呀的说话。

    更别提和他讨论好看不好看这个问题了。

    方墨比画也是在许顺平的身比划。

    “嗯,我感觉还挺合身啊,顺平,好看吗?”ŴŴŴ.ßĨQÚ

    听到这话,许顺平慌慌张张的小手有些无处安放,不知道是不是要接过方叔叔的礼物。

    抬头看了一眼身后抱着二宝的‘母亲’秦语嫣。

    秦语嫣略微沉吟片刻,最终还是抿着唇冲他点了点头。

    许顺平这才小声说了句‘谢谢方墨叔叔’,乖乖地接过方墨手中的新衣服。

    不过也不知道是因为方墨兴致使然,还是什么其他原因,他突然拉住许顺平的小手,没有让小家伙把东西拿了就缩回去。

    而是笑眯眯的说道;

    “秦小姐,我马上也要当父亲了,对小朋友确实是喜欢的不得了。”

    “要不就让顺平去男厕所换个衣服我看看上身的效果吧?”

    “毕竟我这样空比划也比划不出来个什么,说不准就有哪些地方不太合适呢,而且这个年龄的小孩子长身体都快,如果仅仅今天只是刚好合身,穿了没几天,怕是就小了得去换更大号的穿。”

    “我先带孩子试试尺寸,我正好也想看看这件衣服的上身效果,怎么样?”

    闻言,秦语嫣怔了怔,这会这一桌所有视线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方墨虽然是个随性并且没什么架子的老板,但是在这里站了老半天,是个人也能看出来,他似乎确实挺喜欢秦语嫣家带来蹭饭的那两个小家伙。

    不过完颜族长和烟阮阮他们倒是挺理解的。

    毕竟完颜族长也是当父亲的人,甚至还有两个儿子,也算是从方墨这个阶段过来的。

    有句话说得好,男人至死是少年,不过仅限于当爹之前。

    眼瞅着方墨对秦语嫣家两个小朋友那么感兴趣,在场的所有人都觉得,他可能是自己马上要当爹了,所以怀揣着忐忑和兴奋的情绪。

    本能的也对其他小朋友有好感,想要提前体验一把当父亲的乐趣。

    自家小宝贝快要出生了,连带着以往就算是再怎么不喜欢小孩的人,看其他小朋友都带了层滤镜莫名多了点好感。

    “这……”

    都没给秦语嫣犹豫的时间,旁边其他人便是笑意盈盈的彼此对视一眼,露出一个懂得都懂的眼神。

    大家都觉得方墨确实是对小孩子喜欢的打紧。

    就连烟阮阮妙目都是变得温和了一些。

    这货虽然狗,但大概等到他和宁月澜的孩子出生之后,方墨八成会是个好父亲吧!

    “秦小姐,就让方总带着孩子去换一身衣服试试吧,他说的也有道理,毕竟小孩子的个头那是一天一个样,而且又是长个子的年纪,当真是一天一个样。”

    “说不准今天还穿着合身的衣服,下个星期可能就小了。”

    “是啊是啊,我们家儿子跟你们家小孩一般大的时候,我们当时在岛上还亲自得给孩子织衣服,一开始都想着春天织的能赶上冬天穿,结果谁知道到了冬天根本就穿不上了。”

    “织衣服的速度还赶不上孩子长个子的速度呢,呵呵。”

    在场川青族的同胞中也有其他当爹当妈的人,也是附和着方墨那句露出和善笑容纷纷开口。

    闻言,秦语嫣贝齿轻咬了一下红唇。

    “可是这里又没有能给孩子换衣服的衣帽间……”

    “没事,秦小姐,我带他俩去男厕所换衣服就行了,不用你进去。”

    “小孩子嘛,去男厕所换个衣服也没啥,况且,这家饭店今天都被我们盘下来了,实在不行,你带两个孩子去男厕所换衣服也行。”

    这话也是再度体现出了方墨情商上的进步,如果只是单纯的说自己带两个孩子男厕所换衣服,秦语嫣肯定会觉得有些古怪。

    但是最后峰回路转,话题又是迂回了一手,表达自己也可以让秦语嫣带着两个孩子去换衣服再度把话题拉了回来。

    秦语嫣根本就不会想到方墨是想要接触那两个小家伙,而是会觉得方墨确实只是因为快要当爹了所以对孩子喜欢的不得了,想要看看买的新衣服合不合身。

    而且众目睽睽之下,方墨提及让秦语嫣一个年轻女性带孩子去男厕所换衣服,两个孩子去换衣服倒是没啥。

    现实里经常还有为了方便照顾孩子上厕所,带女童进男厕所的父亲以及带男童进女厕所的母亲。

    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就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难道秦语嫣还真能在这么多人注视下答应下来,然后明目张胆地领着两个孩子走进男厕所换衣服不成?

    方墨不提,大概她还能做出来这件事,反正厕所又没人。

    但是此刻,这句话被方墨看似无意,实则有心的提及。

    秦语嫣就算是再怎么不要面子,她自己一个女人也不好意思真的带孩子钻男厕所了。

    “那……”

    “那就麻烦方总了,方总费心了。”

    下一刻,秦语嫣便是将怀中的二宝送了出去。

    方墨一脸慈父的笑容,轻轻地蹑手蹑脚接过襁褓中的二宝。

    此刻他嘴角都快要咧到耳根子了,这倒不是演技,他跟宁月澜比起来论起演技还差了不止一筹。

    方墨这是真的由衷想要抱抱老许家,这才出生没多久的二宝。

    当时孩子出生那会宁月澜还没怀孕,方墨心态也没调整过来。

    潜意识里还觉得自己是个二十岁刚出头的大小伙子,所以对小孩子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

    但是随着宁月澜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在这个过程中,方墨也是渐渐调整过来了心态。

    自己马上就是要当爹的人了,这种心态是很复杂的。

    大概其中裹挟着紧张,刺激,兴奋,还有一小部分新鲜感。

    这是一个新的身份。

    而未来,当那个小生命瓜瓤落地之后,方墨要亲眼看着他一天天长大,亲手将孩子抚养成人。

    如果是女孩,她会出落得亭亭玉立。

    如果是男孩,会被自己培养得高大帅气。

    每当想到这一点,方墨就会有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和期待。

    “这有啥,我老婆也说过了,让我多照顾照顾基层员工的情绪,秦小姐家庭情况特殊,体恤下属也是应该的,作为老板我们自然应该格外关照,不用客气的。”

    他小心翼翼地接过二宝。

    小家伙可能是因为周围太吵闹的缘故,再加上突然换了个人抱着自己,原本还虚眯的小眼睛一下子瞪大睁得圆亮。

    似乎是有些好奇为什么突然就换人了。

    只是躺在他方叔叔的怀中,他视线并没有看着这位脸比婴儿还白的叔叔,而是直勾勾的盯着天花板。

    在方墨的注视下,二宝小嘴巴动了动。

    “宝贝,我是你方叔叔,叫叔叔,叫方叔叔……”

    方墨慈祥一笑,心说小家伙我们可不是第一次见面。

    在你出生那会方叔叔就见过你了。

    只是这还是第一次好好仔细的打量你。

    想到这里,方墨又是多看了两眼小家伙,这不愧是老许的亲生儿子,就算是才出生了几个月,只有方墨小臂大小,他那小小的五官也能看出了许三多的模子了。

    尤其是和老许如出一辙黝黑的肌肤,虽然到不了他老子许三多黑得都快要反光那种夸张程度。

    但有一说一实话实说确实不白。

    小小的婴儿肌肤能够呈现出一种小麦色是很罕见的。

    方墨都是没忍住轻笑一声,心道别人都喜欢用粉雕玉琢四个字来形容婴儿,关键老许家这两个小子是一个比一个黑,真的很难用上这个词啊!

    可能是觉察到了方墨的目光,二宝视线缓缓从天花板上亮晶晶的吊灯移开,最后落在了这位抱着自己的叔叔脸上。

    然后小嘴巴动了动,有些呆呆的‘噗’的一下子吐了个泡泡。

    这一刻,方墨心都快要化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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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笔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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