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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光熙十年,怀山之变发生的前一年,也是陆纨的妻子芸娘过世的第六年。在这个春天里,陆承十岁。

    陆承自八岁出了母孝后,被父亲陆纨送进了陆家族学念书。这年头,北方的教育条件远远落后于富庶的江浙地带,大周开国一来,几乎每届恩科的前三甲都被南方子弟包揽,更不提南方比北方多考中进士的人数。

    就连陆纨,也是因为其父曾任苏州府同知,所以他自小在太湖流域读书,承袭的乃是太湖子弟的教育。

    北方的书院不多,而陕西逼近河套地区,不仅是书院少,就连好的族学也是凤毛麟角。陆家族学在整个陕西都远近闻名。陕西的许多士族门阀都愿意想法子走门道,把子弟送进陆家族学中来。

    因此在陆家族学里头,每一天都相当地热闹。

    陆承自小跟在母亲芸娘身边。芸娘是由陆纨的老师银川先生做媒,千里迢迢从南方水乡嫁到西安府来的。

    陆承与他母亲芸娘一样,打小就长得漂亮,这份漂亮使他在陆家的一群孩童中脱颖而出。

    芸娘是个极有才华的女人,陆纨没空暇的时候,陆承便跟着母亲读书。虽然芸娘生下他以后,身子日渐衰弱,情绪也时常出问题,可是她的才气并没有因此减少半分。

    她将抱怨、哭骂、伤痛等负面情绪展示在陆承面前的同时,也将咏絮之才也全都传授给了他。

    所以,陆承委实是个钟灵毓秀的孩子,不论是在外貌上,还是学识上。这份钟灵毓秀更使得他在陆家族学中格格不入。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何况人的嫉妒。

    这一日放学后,松柏帮他收拾笔墨,而陆承正亲自收拾课本。

    父亲陆纨还在为祖母守孝,陆承也不是爱热闹的人,不喜欢每天滚得一身烂泥巴回去。

    放课以后,他通常会选择回家去温书,或者带着小厮们出城去跑马打猎,或者自己在家里玩射箭和投壶。

    临走时,有同窗叫他:“陆承,蹴鞠,去不去?”

    陆承眼也没抬,冷淡地说:“没兴趣。”

    叫住他的也是一个陆家子孙,名叫陆绮,其父陆玮是夏州参军,任从四品官。

    陆绮向来看不惯陆承这恃才傲物的模样,想他父亲虽是个解元,但而今还是白身,自己的父亲却已经是从四品官。眼下陆家最风光的陆三爷,也只是个三品京官呢。

    他陆承凭什么敢这么目中无人?

    陆绮在陆家族学里头历来是被阿谀奉承的一个,早想杀杀陆承的傲气了,他于是冷嘲热讽道:“没兴趣还是不敢去?”

    陆承抱着书本,一双眼睛目如点漆,他淡淡地说:“蹴鞠是个什么高雅的运动,也配我感兴趣吗。”

    “你!”陆绮正是少年意气的时候,果然瞬间被激怒,他道,“当今圣上喜好蹴鞠,就连京城里的国子监也时常举办蹴鞠比赛。”

    “你居然敢说不入流。”陆绮一手指着他鼻子斥道。

    陆承只轻轻一下便拂开了他的手,不甚在意地随口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圣上喜欢,所以国子监里人人吹捧,这难道是件很光荣的事情?”

    “你也好意思拿来说。”陆承面不改色道,“听说现任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海,便是因为蹴鞠踢得好,所以深得圣人器重。”

    “你对蹴鞠如此热衷,是也想学王海一样当个阉党?”

    蹴鞠时兴已久,在文人墨客中,本可以称作高雅的艺术。但因为今上即位后,宦官专权,王海又在民间大肆敛财、胡作非为,偏偏他就是因蹴鞠踢得好晋身,加之王海讨好今上很有一套。

    所以时人提起王海,便常常会提到蹴鞠,导致蹴鞠逐渐地在士人中不再流行了。

    陆绮没有陆承那么尖利的口舌,连连道了几个“你”字,却说不出一句厉害的反驳的话来。

    陆承便觉无趣,带着松柏转身离开。

    陆绮被当众下了面子,又气又恼地砸了学堂里的好几张桌子,然后他不出意外地被学堂里的夫子抓住,被留在了后院里罚站。

    罚站时,陆绮越想越气。

    他是家中的幺儿,母亲生下他时已然是三十八岁高龄,他亦可算是父母的老来子,自幼受尽宠爱。

    怎么能够容忍陆承这臭小子欺压到自己头上来?

    陆承一来家世不如他显赫,二来,按照陆家族谱上的辈分讲,陆承只算是他子侄。

    被一个小辈堵到无话可说,还被夫子留下在学堂里罚站,这皆是陆绮不能忍受之事,而这一切根源全部起源于不知天高地厚的陆承!

    书童砚台见他怒发冲冠的模样,便讨好地上去劝说道:“公子别气了,咱们明日再找由头收拾他就好了,别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呀。”

    陆绮冷哼道:“收拾他?你说得容易。”

    “夫子们都喜欢他,五叔公也夸他将来能有出息。我要跟他打起来,可说不准吃亏得是谁。”

    ——这即是陆绮不喜欢陆承的第三个地方。

    陆承长得好,书读得好,甫一出现便能引人注目,他甚至无需说话,仅站在那里就有鹤立鸡群、茕茕孑立的感觉。

    大人们都喜欢、也都心疼这样的小孩儿,所以陆承硬生生地把陆绮的关注度挤走了不少。

    偏他很傲,还不合群。

    从来都是天之骄子的陆绮,真是恨死这样的臭小孩儿了!

    砚台笑呵呵地说:“人都有弱点的,公子您只要找到他的弱点,还怕收拾不了他吗?”

    陆绮皱紧眉头,冥思苦想了半天,见身边的砚台一脸坏笑,遂踹了他一脚,骂道:“你肚子里有什么好主意?还不说来给本公子听。”

    砚台道:“小的都打听过了,这九郎性格孤傲,几乎不跟人交朋友。但唯独有个朋友,他视若珍宝。”

    听到“视若珍宝”二字时,陆绮恶心地不行,他想象不到陆承对别人好会是什么样子,却又耐不住好奇地问:“是谁?”

    砚台不敢卖关子,直接说:“阿黄。”

    陆绮嗤道:“这是人名?听着像条狗。”

    “公子,就是条狗啊,”砚台笑得古怪阴森,“小的听说,九郎每次出城跑马的时候,都会带着阿黄一同去。可不是感情很好吗?”

    “跑马嘛,走失条狗不是常有的事情。”砚台说,“再者,九郎若是因为一只畜生跟您置气,那可就是他不懂事了。”

    “唔。”陆绮挠了挠下巴,拊掌笑道,“有道理。”

    说着,他又轻轻踹了砚台一脚:“你小子不错,挺精啊!”

    砚台混不在意地掸了掸被踢过的地方,奉承着说:“公子高兴就成。”

    阿黄是陆承养了七年的狗。

    陆承三岁的时候,他跟着娘亲一起在集市上,从一个小贩那里买来了阿黄。阿黄是一只熊狮犬,那时才几个月大,它懒懒趴在小贩的摊子旁边。

    阿黄一身棕褐色的茂盛的皮毛,尤其是头顶,一圈绒毛软乎乎地,很像《汉纪·武帝纪三》里曾经有过记载的狮子。

    阿黄的四肢短小,肉爪子十分有力,每次出去跟着陆承跑马,它都跑得很快。

    阿黄其实长得很凶,也算不上好看,根本比不上西域那边流传过来的“波斯猫”和京里盛行的“京巴犬”。买下它是因为陆承看到它趴在小贩身边时,琉璃般的眼珠子里,透露出了一股孤冷又蔑视众生的神态。

    陆承没什么朋友,母亲这几年时常发病,一发起病来,会歇斯底里地摔东西、会撕掉陆承写的字帖,还不允许陆承去他父亲和祖母那里。

    她说她只剩他这个儿子可以依靠了,一边哭,一边搂着他让他别走。

    母亲生病了,陆承知道,也知道这个病治不好。况且,母亲本身就讳疾忌医——她甚至不敢让自己发疯的样子被父亲看见。

    她害怕父亲知道之后,会干脆休了她。

    虽然陆承怀疑父亲已经知道了。

    总之,在陆承的生活里,除了一个时而温柔时而疯癫的母亲以外,几乎没有再可以好好说话的人。

    所以,他想养只宠物陪在身边。

    狸奴他嫌娇气,不太喜欢,别的公子哥们爱养鹦鹉,他又嫌聒噪,至于斗鸡蝈蝈,更是毁志之流,他更看不上。

    在市集上面,陆承一眼就瞧中了阿黄。

    熊狮犬的外形很凶,又不像京巴犬那样温顺,难以得到贵妇人和小娘子们的青睐。

    但是陆承偏偏喜欢它自信傲慢的眼神。

    芸娘今日的精神是正常的,儿子难得喜欢一个东西,即便她也觉得阿黄很凶,可还是宠溺地买了下来。

    小贩见他们母子俩长得都可人,漂亮话便是一箩筐地往外冒:“夫人公子啊,你们放心,这熊狮犬就是长得凶,性情其实比那京巴还有藏獒讨喜多了。只要它认准了主人,以后就会忠心耿耿。带回去不管是打猎,还是看家护院,都是一把好手呢!”

    “不过,您两个一看就是贵人,肯定用不着它护院,那狩猎也好啊,您别看它腿短,跑得恁快。”

    “您看看这后脚肌肉,可强壮了!”

    小贩将阿黄的肚皮翻过来,把它那肉肉的爪子给陆承看。

    能打猎还是能护院,陆承都不太在乎,不过忠心这个优点听着舒服。

    他接过一团绒毛的阿黄,冷淡地说:“知道了,谢谢。”

    小贩鲜少见到长得跟玉一般的小孩儿,偏这孩童脸上还有股形似大人的疏离,他其实挺想捏捏陆承的脸。

    但看了眼他们母子身边的护卫小厮,最终只是笑着与他挥手作别。

    陆承于是跟母亲一起把阿黄带回了家里。

    阿黄吃得很多,长得也很快。不足一年,它就长成了个圆滚滚的短腿的胖球。它也果然如小贩所说,虽然看着凶恶冷淡,但及其忠心。

    陆承七岁的时候,第一次学骑马,那匹马顽劣难训,几次把陆承从它背上甩下去,还差点将陆承践踏在马蹄下。

    当时情况突然,小厮们都没有反应过来,是阿黄最先意识到不好,第一个冲到前头,咬住陆承的衣领把他带离了危险边缘。

    可以说是陆承一手把阿黄给养大。

    阿黄憨厚、干净、忠诚,还有着不同于凶恶外表的斯文和内向。母亲病逝以后,阿黄几乎是陆承最好最贴心的朋友。

    陆承每次出城跑马都带着它。

    陆府众人都知道小少爷喜欢这条熊狮犬,初时大家怕它咬人,每晚还拿链子将它拴着。

    后来他们发现阿黄不仅不爱叫唤,还出奇地懂事,于是阿黄得到了在陆家自由行走的权利。

    只是谁都不会去随便摸它,阿黄极为认主,只许陆承一个人摸它头顶。

    从前有个小厮觉得阿黄有趣,不听劝告地去和阿黄握手,如果不是陆承及时出现,他的食指险些要被咬掉了。

    小厮自己不听话,是错。

    阿黄随意咬人,也是错。

    那一次,一向宠爱阿黄的陆承,不惜拿着藤条好生打了阿黄十几下,训诫它咬猎物可以,但是绝不能随便咬人。

    阿黄当时呜咽着趴下,也不知道听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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