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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很冷……
黄泉路远,彼岸花开。
李凌明明站在烈阳下,刺骨的寒冷却毫无遮拦,直透骨髓。
他麻木走在一座奇宽无比的石桥上。
桥上的行人,密麻麻一片,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所有人都穿着相同的破旧白衣,神情麻木,行走的姿势很机械。
此时的石桥,拥挤得像只白蚁巢。
“他们都跟我一样,是已经死去的人吗?”李凌的身体不受控制,心思却清醒。
他生前是一家媒体公司的中层领导,那天,他开着车听着老评书,愉快的哼着歌,突然就被大货车给擂了。
再然后,经过一段漫长的跋涉,他的魂就来到了这里。
“我们应该都是去投胎的吧?”李凌心想。
但显然,其余人可能是去投胎的,他不是。
他已经被拥挤的人潮挤到了石桥边上。
他能瞧见一条大河横亘于桥下,时不时泛起阵阵波涛,看上去心旷神怡——
——如果不是有桥边的行人,被挤出桥,掉进河里,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被河水烧成一团灰烟的话,景色确实不错。
按照现在受排挤的进度,李凌用不了多久,也会和那些葬身冥河的倒霉蛋一般。
“靠,当人的时候被同事排挤,当鬼了还被鬼排挤,这什么牛马世道?”
吐槽并不能抵抗排挤,反抗才能。
但李凌的身躯并不受自己的控制,像是遵循着某种意志,只能机械麻木的往前走,每一步的步幅,都不受自己的控制。
甚至喉咙里发不出一个音符,想骂人都张不开嘴。
因此,排挤还在继续。
他先是被人潮挤出石桥半个身位,一只脚踩空,再然后,彻底被挤出。
他的两只脚,都已经踩空,僵硬笨拙的身体,晃晃悠悠地跌向冥河,但他依然保持着机械麻木的步伐,在空中行走。
滑稽得像个穿模的NPC。
“还是结束了。”李凌望着下方湛蓝的冥河河面,很无语,也很平静。
就在他已经做好了彻底和世界告别的准备,
突然,
一只干瘪瘦削的手,抓住了李凌的手腕。
“不怕脚踩风,就怕手抓空,孙儿,我终于找到你了。”
孙儿?
李凌的爷爷十年前就因为喝大酒引发脑溢血,去世了。
“这十年,难道他在地府里混出了个名堂,现在来救我了?”
李凌心里生出一丝侥幸,喜出望外。
“你叫周玄,我是你爷爷。”
额……原来是认错人了。
这桥上别的不多,人多,都穿一样的白衣服,认错个人,不是什么稀奇事。
老头笑呵呵的将李凌拉到桥面上,仔细的观察了“孙儿”的脸庞几眼后,眉头紧锁。
“不会发现救错人了,想把我再扔下去吧?”
李凌好希望自己能张嘴说话,跟救起了自己的老头讲点好话——老爷子,虽然救错人了,但救都救了……
“看了这几眼啊,我就知道……”老爷子有些难过,长叹了口气,说:“……孙儿你在牧魂城受苦了!”
啥?
老爷子,你啥眼神啊,是不是亲孙子你认不出来?
还有,这里不是地府,叫牧魂城?
不过,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周玄,爷爷带你回家!”
老爷子背起了李凌,逆着魂潮的方向,往远方一条墨色的河走去。
暖!
暖和。
随着老爷子逆行得越来越远,李凌身体越来越暖和。
一种叫生命力的东西,在阔别了李凌许久后,重新出现他的身体里。
他的手指已经能够自主活动了。
他嘴里也能发出模糊的声音了。
李凌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只要老爷子把自己带到墨水河边,他就能重新变成活人。
当然,生命力的回归是有代价的。
老爷子逆行,每走出一段路,身上就会爆出一个血洞。
汩汩的鲜血,从伤口处,唰唰的往外流淌,将身体染得通红。
李凌有些于心不忍,人家老爷子花这么大代价,不就是想捞自己亲孙子吗?
结果救了他这个假孙子!
李凌好几次都想吐露实情,想告诉老爷子“我真不是你孙子”,但他舍不得暖洋洋的感觉。
活着,真挺好。
唉,
算了,
装回孙子吧。
在活着面前,什么道德、怜悯、羞耻感,一文不值。
终于,在老爷子身上爆出八个血洞后,背着李凌的他,走到了墨水河边。
他冲一艘小船招了招手:“摆渡的,把我孙子送回井国平水府去,船钱已经付过了。”
船工将李凌接引上了船,老爷子朝李凌摆手:“孙儿,记住,你叫周玄,等你回魂了,姐姐问你老家在哪儿,你千万要说——无生地狱,方相明堂。”
交代完后,老爷子的身体爆出第九个血洞。
这次喷洒出的鲜血,像极烈的酸,把老爷子的血肉腐蚀成带血的骨架。
阴风一刮,老爷子的骨架轰然倒塌。
刚才还是一整个人,
现在是一整滩人。
李凌心灵被冲击到了,站起来,想对老爷子的骨头说点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出来——
——他被船工一桨把儿,砸晕了过去。
……
等李凌再醒来,已经躺在周家班外院的一张竹床上。
他看见不远处有一棵巨大高耸的柳树,树身用红色的颜料,画了数千双眼睛。
有一个花白头发的老人,被九根拇指粗的棺木钉,穿透了年迈的身体,钉在了柳树干上。
这老人不是别人,正是在救下李凌的老爷子。
“唉,老爷子,谢谢你,一路走好。”李凌默默双手合十,喃喃感激道。
除了老爷子,还有几十个人围着柳树。
人群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穿着奇怪的服饰,带着恶鬼一般的面具,绕着树转圈,跳着轻盈古怪的舞蹈,有巫的感觉。
李凌打小在农村长大,小时候见过进村跳神的巫婆子,和眼前这些跳舞的人,味道一模一样。
在树下,还有个身穿黑袍,光着脚的女人,弓着身子,背着一个白色纸人,手持一道铜铃,边摇铃,边喃喃的念着:“魂何去兮,魂归来兮!”
纸人的背上,
写了一个名字——周玄。
她每喃喃的念上一次,老爷子钉在树上的血肉躯体就削瘦一分,柳树翠绿的叶片,发出淡淡的血光。
李凌依据牧魂城里的遭遇,再配合如今亲眼目睹的情况,
不难猜测,这诸多设置,应该是巫家某种神秘的招魂仪式。
柳树是这场招魂仪式的核心,老爷子是柳树的祭品,仪式的主持,就是摇铜铃的黑袍女人。
“咳咳!”李凌刚醒过来,身体很虚弱,不自禁的咳出了声。
跳舞的人群里,有人耳朵尖,当即便听见了响动,忙喊道:“少班主醒了,魂招回来了。”
跳舞的众人都围拢了过来,黑袍女人则不像其余人那么热情,踱着四平八稳的步子,缓缓走到了李凌的面前。
她头侧到李凌嘴边,严肃的问:“你叫什么?”
“周玄!”李凌说。
“你老家在哪里?”
“无生地狱,方相明堂。”李凌按照老爷子临别时的嘱咐,回答道。
黑袍女人周伶衣这才高举铃铛,向众人宣告:“没错,招来的魂没错,是我弟,我弟回来了!多谢爷爷,多谢祖树。”
众人也都纳头向柳树和树上的“爷爷”拜去,带着虔诚的感谢与祝福:“多谢祖树!老班主,少班主已经回来了,你心愿已了,请安心转生!”
“听老爷子和船工间的讲话,这里好像是井国的平水府?”
李凌刚刚回魂,魂魄不稳,导致身体过于孱弱,喃喃自语后,体力不支,不禁沉沉睡去。
再活一次的感觉,很好。
美中不足的是,他往后要以“周玄”的名字和身份,开始新的生活。
用了很多年的名字,忽然换一个,心里多少有些空荡荡的。
……
平水府在井国众多城市里,规模一流,经济准一流,但文化流通相对闭塞。
拿电影来说,在明江府,电影早已不是新鲜事了,可在平水府,却是时髦的代名词。
富家小姐追新潮、败家公子泡歌伶,尤其喜欢将地点定在影院。
云阿四也喜欢在影院碰头,他包上周围五六排的座位,场地宽阔,又有电影原声干扰,不怕隔墙有耳。
平水大影院的中午场,靠角落的位置,云阿四身穿长衫,嘬着玻璃瓶汽水里的吸管。
“阿四,痴呆了两年多的老班主,前两天突然回光返照,拿自己那条老命当了祭品,唤醒了沉睡百年的祖树,把周玄的魂找回来了。”
一个穿西服,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坐在了云阿四的边上。
中年男人叫李利生,是戏子在平水府西嘉木区的分堂白纸扇。
云阿四摇摇头,说:“活过来的那个,是个假周玄,真正的周玄魂魄,已经被我做掉了。”
“堂口不关心周玄是真是假,堂口只关心他能不能早点入土为安。”
“需要时间。”云阿四说。
“什么时候再出手?”李利生催促云阿四。
“我已经出手了。”
“哦?”李利生喜出望外,问:“你又唱鬼戏了?动作这么利索?”
“鬼戏暂时不能唱了,前几天周玄被我勾魂,已经惊动了周家,现在,周家的神人出动了,在周家班盯得很紧,没机会唱的。”
“不唱鬼戏,怎么对付周玄?”
“呵呵,周玄是假货,假的就是假的,永远真不了!我已经在周家隐晦的散出了风声,祖树招魂招的不是周玄,而是招了个顶包的游魂野鬼。
周家班绝不会容忍一个外人的魂魄,寄生在周家的血脉身躯上,
瞧好吧,用不了多久,周伶衣会亲手杀了周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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