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1987我的年代 > 第281章,余老师突如其来的攻势,局中局(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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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田润娥和李建国到很晚才上床一开始四合院静悄悄的,只有外面街道上偶尔会传来几声响,可随着时间推移,街道巷子里也变得寂静。

    可就在老两口打算眯眼困觉时,隔壁房间传来若有若无的撞钟声,声儿虽不大,但若是认真细细听,还很有节奏。

    田润娥和李建国对视一眼,都没说话,假装不知情。

    只是个把钟头过去了,田润娥忽地小声说:

    「难怪你儿子一个还不满意,装多,唉...”

    李建国语塞,半响道:「走吧,换个房间,我们去外边房间睡。”

    田润娥点点头,两人轻手轻脚换了房间。

    真是轻手轻脚,生怕弄出动静影响到了两个小的。

    换间房躺下,李建国嘱咐:「明早起来,不要盯着子矜看,容易吓到她。」

    「不用你说,我心里有数。」田润娥应声。

    深夜3点半,李恒和陈子矜洗完澡重新躺下。

    她枕在他胳膊说:「明天要休息一天啦,你老婆好累。

    李恒摸着亚马孙河,打趣道:「真没用,箭还没出鞘,靶就坏了。「

    「哼哼!”

    忽然,她想到什么,仰头问:「你说,叔叔阿姨会不会听到今晚的动静?」

    李恒道:「不会,你咬着手绢一直没出声。」

    陈子掐他腰间肉一把,「可你后面一高兴忘形了嘛,我好害怕。”

    李恒问:「你害怕什么?」

    陈子委屈地说:「家里还没同意我们呢,我就这样死皮赖脸跟着你,我怕叔叔阿姨瞧不起我。」

    李恒愣了下,低头亲吻她一会,「你和我爸妈相处这么久了,小时候也认识,你还不了解他们?要不是真心喜欢你,下午能故意腾出时间给我们?」

    听到这话,陈子双手揉揉脸,面色更红了,「臭德行,你害我脸都丢光了。」

    李恒抱着她,笑哈哈安慰道:「没事,反正你是我媳妇,我碰自己媳妇,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说出个一二。

    「哼哼...”

    一夜过去。

    次日,当李恒穿好衣服时,陈子死活不敢出房门,最后还是他拉出来的。

    但就算是这样,陈子还是躲在他背后,大气都不敢出。

    见状,李建国和田润娥心知是咋回事,但表现的同平常差不多,招呼两人快洗漱吃饭。

    倒是一副蛮不在乎样的李兰在陈子矜转身去洗漱间的时候,眼睛盯着子矜大腿根部瞧了一小阵。

    早饭过后,一家5口去了趟医生那,不是很远,走路过去十六七分钟的样子。

    初次登门,李恒还特意买了好些东西,主打一个套近乎联络感情。

    全程看完李建国同志的诊疗后,他还向医生详细问了情况,得到的结果同子矜告诉的差不多,

    病情已经有了很大改善,预计再有3个月就能痊愈。

    这让他咧嘴高兴了好久。

    连续两天,李恒一直跟在陈子矜屁股后面游玩京城,去了什刹海、去天安门看升国旗,还去了故宫和恭王府等地。

    至于鼓楼,嗨!真就跟自己家里的一样,站在楼顶就能背对着它拍照,十分的近。

    1号清晨,二姐今儿赶了个早,5点钟就起来做饭,做了一桌子菜,为的就是让老弟能吃上一口热乎的家乡菜赶飞机。

    陈小米也来了,等会开车送他。

    吃过饭,逮着单独机会,李恒掏出1000块,悄摸塞进二姐口袋。

    李兰伸手摸摸,「多了多了。」

    李恒笑呵呵说:「不多不多,我们俩谁跟谁啊。」

    李兰看着他,稍后恍然大悟,「那算5个的封口费。”

    李恒无语,转身带着子离开去了院子。

    田润娥有些不舍,在门口嘱托了好久才放行。李建国毕竟是个男人,没什么话,就在旁边看着,跟着送到巷子口,直到车子走远,才唉一声。

    来时4人,走时还是4人。

    得知李恒要去长沙,陈子矜稍微问了一句就没深问下去,毕竟肖涵和宋妤两大情敌不在那边,

    她可以适当松口气。

    「媳妇,那我走了,等彩排时抽空来看你。」分开前,李恒主动抱了抱子矜。

    「嗯,好好练习陶笛,春晚加油!」

    「好。」

    稍后又同陈小米和二姐打声招呼,李恒转身踩着点检票登机。

    京城到长沙坐飞机要2个多小时,昨晚没怎么睡觉的他,几乎是一路眯过来的。

    上午11点过,李恒下飞机,跟随人流往出口走。

    其实他到现在都还处在云里雾里,不知道余老师把自己弄来长沙干什么?

    余淑恒净身高有172,加上惊艳的美貌和无与伦比的书香气质,在接机人群中显得十分打眼。

    几乎所有路过的人,目光至少要在她身上停留2秒以上。

    甚至个别的,还回头望了三四次。

    有一个自认为各方面条件不错的男人,本想过去套个近乎,碰碰运气看能不能被幸运女神砸中?结果,!一接触到余淑恒的冰冷眼神,就灰溜溜逃了。

    余淑恒不是一个人来的。旁边还有一个女人,身穿蓝色保暖外套,同样气场强大。

    蓝衣女人扫眼狼狐逃跑的男人,挪输:「你还是老样子,冷冰冰的,男人见到你就害怕,我真不敢相信你竟然对一个男人动心了。」

    余淑恒纠正:「不是我动心,是你沈姨相中的。”

    蓝衣服女人不信:「真是沈姨看中的?你真没动心?骗鬼呢。”

    这时余淑恒看到了人群中的李恒,言简意咳嘱咐:「等会别露馅。”

    蓝衣服立马端正姿态,小声附和:「放心,我千里迢迢从西安赶过来,就是为了帮你演好这出戏。」

    余淑恒瞧见了李恒,李恒也一眼在人群中寻到了她,依旧一身黑,淑女范和御姐范十足。

    怕李恒等会见面就开口喊「余老师」,余淑恒一改以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形象,手拿一块围巾,主动走向了他,微笑说:

    「来了,冷不冷?」

    说着,她快速压低声音补充一句:「从现在开始,不要叫余老师,叫我淑恒,我们是情侣关系,配合我演出戏。」

    听闻这罕见的要求,李恒有点懵逼。

    可瞧眼余老师背后走过来的蓝衣服女人时,他脑子极速转动,把这话记在心里,回答道:

    「冷,怎么不冷,都快在京城冻成活化石了。」

    余淑恒看着他脖子上的围巾,「是在京城买的?」

    李恒本想说子矜送的,但当看到旁边一直用好奇眼神打量自己的蓝衣服女生时,他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改口道:「随便买了一条,好看不..:」

    余淑恒不等他把话说完,就已经伸手把黑白格子围巾取了下来,然后把她手中的白色围巾帮他戴上。

    白色,又是白色!

    不过款式和宋妤送的不一样,李恒没来由安心不少。

    面对面,余淑恒一改往日冰山模样,一边温柔地帮他系围巾,一边用唇语无声无息说:「抱我!」

    抱?

    抱她?

    李恒傻眼!!!

    四目相视,余淑恒再次用只有两个人听到的声音催促:「抱我,说好想我,速度!」

    李恒瞟瞟旁边一脸狐疑的蓝衣女人,犹豫一下后,伸手抱住了余淑恒:「淑恒,我好想你!」

    「嗯,我也想你。」

    话落,余淑恒双手绕过围巾,揽住了他脖子,还亲密地在右脸蛋啄一下。

    吧唧·—·!

    声儿不大,亲的力度也很轻,但着实把他吓了一大跳。

    真是吓了一跳!魂都吓出来了!

    余老师啊余老师,演戏归演戏啊,搂抱就行了啊,别亲啊!这过分了啊!

    李恒深吸口气,同余淑恒相拥,然而眼晴却对上了蓝衣服女人。

    蓝衣服女人演技十分精湛,表现的十分好奇,好奇好友对象长什么模样?

    好吧,她这个好奇5分是装的,5分是真好奇,好奇沈姨为何看上眼前这男人?

    好奇这男人有什么资本让沈姨看上?

    不过光从长相气质来说,眼前这男人没得挑。就是面相好似年轻了点。

    拥抱几秒后,余淑恒主动松开李恒,随后很自然地替两人介绍:

    「这是李恒,我对象。」

    「这是我好朋友,叶卿,西安人,在这边办点事,恰巧听说你要来,想看看你。”

    听完介绍,蓝衣服叶卿伸出手,「李恒,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很高兴认识你。」李恒同样伸出手,绅士地握了握对方手尖。

    等到两人握完手,余淑恒招呼:「好了,有点冷,我们先回车里。」

    李恒点头,跟着两女出机场,进入了一辆奔驰车中。

    余淑恒开车,叶卿坐副驾驶。

    李恒坐后排。

    车子开出几百米后,副驾驶的叶卿按捺不住回头问:「李恒,你是怎么和淑恒认识的?」

    这该怎么回答?

    余老师事先也没跟自己通个气啊?

    难道胡?

    可是胡的话,就不怕露出马脚么?

    或者说,余老师并没有跟她朋友详细提过自己?任由自己随意发挥?

    至于随意发挥?呼!老本行好伐,根本不惧。

    他瞄眼专心开车的余老师,想了想道,「我们都是陶笛爱好者,有一次偶然在一朋友家里相识。」

    叶卿眼睛闪烁:「你们交往,是谁主动的?」

    等一会,没等到余淑恒开口,李恒接话:「我,我当时对淑恒一见钟情。」

    叶卿侧头瞧了瞧余淑恒,强烈忍着笑,又问:「淑恒在我们圈子里可是出了名的难追,前后不知道有多少青年才俊折戟沉沙,没一个成功过,你花了多长时间?」

    李恒心想,这朋友也太八卦了吧,哪有第一次见面问这么多的?

    但见余老师没阻止、没插话进来,他只得硬着头皮继续编:「今年9月份开始行动,小半年吧。」

    「厉害!真心厉害!」

    叶卿竖起大拇指,喷喷称赞,然后说:「你知道不,以前曾有3个极其优秀的男人追了她超过5

    年,最长的达7年,但最后都无疾而终。

    你却几个月抱得美人归,不得不说,你是超级厉害了!」

    李恒笑呵呵道:「缘分,这是缘分,我和淑恒缘分到了。」

    见他撒谎不漏一点破绽,面上表情撒谎得极其自然,要不是提前知道是沈姨在撮合这男人和淑恒,叶卿差点真信了他的鬼话。

    叶卿来了几分兴致,问:「我看你有一股子文艺气息,是搞艺术创作的?」

    不等李恒说话,这回余淑恒终于插嘴进来,「他是作家。」

    「作家?这么年轻的作家?」

    叶卿偏过头,望向好友:「写过什么着作?」

    余淑恒目视前方,慢慢悠悠吐出6个字:「《活着》、《文化苦旅》。」

    「什么?」

    叶卿有些惊讶,不!是很惊讶!!!

    她坐直身子问:「如今报纸上铺天盖地报道的作家十二月,《人日报》专门报道过的传奇作家?」

    「传奇作家」是这两天《人日报》专门报道他时用的字眼。

    此报道一出,好多地方日报纷纷转载,貌似把「传奇作家」的偌大名誉贴在了他额头上。

    与之一起的,还有8%的版税消息流出,让作家十二月再次爆火,再次以龙卷风的方式席卷全国大江南北。

    余淑恒也看了这些报道,点点头:「是他。」

    如果是其他人跟她说,这么年轻的面孔是作家十二月,叶卿保准一个大耳光子扇过去!

    扇死他丫的!

    你以为本小姐时间多啊,好消遣啊?

    但这话出自淑恒之口,她立马信了。

    不得不信啊!

    假若这李恒没点真本事,沈姨不可能看得上,淑恒也不会叫自己来配合演一场戏。

    用半分钟快速消化完这则消息,叶卿再次转向李恒时,目光变了,变得不一样了,有强烈的探究欲,还有几分佩服。

    毕竟《活着》和《文化苦旅》可不是什么烂大街的货,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能写出来的,没点内在修养,普通人一辈子也摸不到边。

    收拾起之前玩笑的心态,叶卿说:「原来你就是隐藏极深的作家十二月啊,真是应了那句话,

    真人不露相。李恒,你今年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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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更后改。

    已更10200字吗,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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