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小说网 > 玄幻奇幻 > 书籍1375773 > 第2章 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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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黎——!!!”

    自天空传来的尖叫声唤醒了黑暗中的常黎,那是妈妈的声音。

    现在是午夜十二点,四周一片寂静,除了偶尔路过的风声外再无其他动静。

    常黎扶着脑袋从草地上爬了起来,她试着回忆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可是无论怎么努力也回想不起来,她的记忆只停留在爬山的时候。

    怪了,今日不知怎的连月亮都藏了起来,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还真是少见。

    也不完全是什么都看不见,瞧,前边有一条小河,河水正泛光呢。

    黑暗中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指引她的道路,一步一步带领着她前进,直到停在河岸边。

    这条河好像没有尽头,也没有源头,河水里泛着柔和的白光,水流无声,深不见底。

    直觉告诉她这条河可以带领她找到家的方向,可她不想踏进去,她只想找到妈妈。

    在她转身往来时的方向走去时,想要找到妈妈的想法变得越来越急切,渐渐地成为了一种执念。

    想要现在就找到她,想要躺进她的怀里听她唱摇篮曲,想要被温柔地抚摸。

    这股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找到妈妈的坚毅气势化身成为了强大的磁场,就算是空气中能吞噬灵魂的浓雾也得乖乖为她让路。

    许是她的气场太过强大,那黑暗退了半分,现在终于能看得见路了。

    在常黎面前有两条路,左边那条路杂草丛生看不见尽头,右边那条路通向一处有光的地方。

    那光并不是月亮洒下的明亮,它就在那里,躺在地上,像是等待猎物的捕兽网。

    常黎不敢轻易决定自己的道路,她认为这两条路的尽头都是危险,不管走哪边自己都会后悔。

    就在她站在原地徘徊的时候,数根黑色的羽毛从右边道路上的光圈里冒出了头,它们飘到空中,汇集,吸引住了她的视线。

    羽毛怎会凭空飘浮?它们好似有生命,它们正在起舞,它们向常黎发起了邀约,邀请她加入其中来。

    想要抓住羽毛的冲动已经完全替代掉了去找妈妈的执着,她没有犹豫,往右方的道路迈出了第一步。

    就在此时,羽毛消失了,几乎是在同时,它们又出现在了河水的上空,舞动着,似活泼的精灵般互相追逐。

    常黎转换了方向,她冲进了河里,在入水的那一刻身上裹满了淡白色的柔光,她完全不顾身体的变化,视线只集中在羽毛上,她伸出手指想要抓住它们,羽毛却再度消失,下一秒,它们出现在了常黎刚才徘徊的分岔路口处,又一次对她发出了诚挚的邀请。

    她踉跄着爬上岸,大踏步跨向了羽毛的方向,眼看着她就要碰到它们了,它们又逃脱出了她的指尖,慢悠悠地飘到了通向有光的那条路上。

    常黎小跑着跟在羽毛的后方,在她迈出第19步时,她准确地踏入进了那个光圈里,与此同时,羽毛终于停下了漂泊,轻轻地落入了她的手中。

    看着手心里的纯黑色羽毛,常黎的意识终于清醒了过来,她惊恐地盯着脚下的光圈,想要逃出去,可她动不了,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这时,她手里的那堆羽毛化身成为了一只黑色的乌鸦,它睁开了眼睛,红色的瞳孔比血月还要刺眼,仿佛能洞悉人类的灵魂。

    乌鸦飞了起来,盘旋在常黎头顶的上方,它先是顺时针飞了三圈,然后逆时针又飞了三圈,之后,它以天空为方向,身体笔直地朝上飞去,飞到十尺高后,它停下了挥动翅膀的动作,停在了半空中,悬浮着,不再有任何动作。

    常黎抬头仰望着那只乌鸦,她恐惧的情绪正在得到平复,苏醒前的记忆也逐渐正在清晰。

    乌鸦在空中停留了十秒钟,随后,它翻转身体,头朝下,从口中吐出了一口鲜血,鲜血洒下,每一滴都被常黎的身体所吸收,她能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在快速流动,正在往她的心脏汇去。

    她的身体开始变得透明,待所有的血液都汇聚到一起后,她已完全透明,浑身上下只剩下了一颗漂浮在空中的心脏。

    乌鸦张大了嘴,它俯冲下来,将常黎的心脏一口吞噬,下一秒,它潜入了光圈里,在它全部进入的那一刻,那道光圈也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与它一同消失在了黑暗中。

    (2)

    如果没有记错,我已经死了。常黎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被拳头那么大的石头砸中了脑袋,紧接着从高空坠落下来挂在了树上,然后又从树上掉到了地上,继而翻滚到了悬崖边,最后掉进了谷底,没有任何悬念的,她绝对死翘翘了。

    既然已经死了,那她醒来后走的那条路是什么?那条河又是什么?黄泉路吗?那只乌鸦呢?是为她引路的吗?

    为了了解现在是什么状况,她试着与乌鸦对话,在尝试了一番后她才惊觉自己已经没有了嘴巴,甚至连头都不见了,本体只剩下了意念。

    除了想要弄清楚自己的处境外,她脑中唯一的念头依旧是想要找到妈妈,倘若自己真的已经死掉了,那妈妈怎么办?她要怎么样才能面对这种悲痛?

    乌鸦感应到了常黎强烈的执念,它控制不了失控的灵魂,如若不加以干预的话此次唤魂或许会失败,为了能顺利把她带走,它对她施加了咒术,将她的灵魂暂时封印了起来。

    这趟回程的路途不算坎坷,暂时还没有遇上空相族的人,若是被空相族的引路使者发现它体内的灵魂,它一定会被拦下,单凭它一个鸟类是没办法与半仙体的人类抗衡的。

    虽说在冥界里时空是一个模糊的定义,你可以从原始时代去往一亿年后,也可以从今天回到昨天,但有这个能力的是极少数的,除了空相族与空桑族以及祺矢族的族长外,只有与巫咸族结下契约的通灵乌鸦才能踏入冥界。

    从2018年回到一千年前的元间18年需要穿越一千个时空白洞,速度快的话能在一刻钟的时间内赶回去。

    此次唤魂的成功是天注定的,这条回程的路像是被人提前打通了一般,帮它屏蔽掉了冥界的挡路者,让它可以畅通无阻。在它飞越过最后一个白洞后,它加快了冲刺的速度,赶在结界关闭前回到了它原本所在的世界里。

    它在主人的面前降落,落地后,它将口中的心脏吐了出来,然后飞到了主人的肩头上。

    正在打坐的这位白发老人名为百棠,他是乌鸦的主人,也是这次唤魂术的施法者。

    他将漂浮在面前的心脏小心翼翼地捧进了手心里,口中念着咒语,随后自丹田开始发力,为心脏注入灵力,使它能够被吸收。

    施咒结束后,心脏在他手中开始跳动了起来,非常的有活力,它渴望生命,渴望新的鲜血,它迫不及待想要进入到新的容器里,因为太过活泼,它差点从百棠的手里跳出去。

    传送完灵力的百棠失去了大半的法力,这次的唤魂术消耗了他大量的能量,现在的他比卧病在床的病人还要虚弱。

    他用尽最后的法术能量将心脏放入了少女的口中,在接触到她的刹那,心脏滑进了她的胸膛,与她融为了一体。

    天色忽然转暗,月亮躲入了乌云里,漫天的星光在顷刻间覆灭,山谷里传来了让人战栗的狼嚎,雷声震耳,狂风呼啸,几欲要把所有的树木连根拔起。

    不过是眨眼之间,数朵乌云融为了一体,以中心为点自转着。在少女睁开眼的那瞬间,乌云向四面八方发射出了一道道白色的强光,点亮了这深邃的夜晚。

    少女体内的心脏正在适应新的身体,它在疯狂地跳动着,与她原本的心脏做着交接工作,用不了多久,它就能完全地接收这个身体的一切。

    一旁的百棠昏了过去,乌鸦见状飞向了西南方,凭借它自己的能量没有办法把主人与少女一起带走,只能找人过来帮忙。

    天空中的乌云慢慢消散去了,月亮悄悄回到了原来的位置,月光温柔地倾泄在这世间,安抚着寂寞的灵魂。

    常黎已醒,不过她的意识还处于被封印的状态,也就是说,现在的这个人相当于一个没有智商的白痴。

    她不知自己身处何处,从地上爬起来后跟着一只萤火虫跑到了河边,在追逐小虫的时候脚下一滑栽进了河里,河水带她去了东南边,

    她的运气不错,在漂流的途中遇上了根枯树根,求生的本能让她紧抱着树根不撒手,她的意识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在恢复,清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抓住从岸上垂下来的草根。

    河水太急,差点把她冲走,她的身体太过虚弱,能保持在原地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根本没办法爬上去。

    常黎在水里折腾了十来分钟,最终没能敌过河流的威力,她在松手前虚弱地喊了声救命,却因此得救。

    救她的男人浑身散发着酒气,他本是来河边撒尿的,在听到有人求救后没有犹豫,直接跳进了河里救人。

    换作是以前的话王安是绝对不会管这等闲事的,大晚上的听见有女人喊救命,第一反应都应该会觉得是鬼想害人。

    他昨天做了场梦,梦里的他被恶鬼扔进了满是食人鱼的鱼塘里,在他绝望挣扎的时候一个女人把他救上了岸,在梦里他看不清那个女人的脸,醒来之后他已不记得梦里的细节,只记得那个女人交代他明晚子时要到马头滩来。

    不管自己救的这位女子是谁,也不管梦里的那个女人为什么要吩咐他去河边,反正他已经报了她救他一命的恩情了,谁也不欠谁的。

    在确定女孩没有生命危险了之后他便转身离开了,他可不想再多添麻烦,家里本来就拮据,没办法再多加双筷子。

    常黎还在适应新的身体,加上刚才在河里用光了身上的力气,伴着周遭的河流声与虫鸣,她昏睡了过去。

    (3)

    日出,万物更新。

    村妇董林氏早起喂了鸡,在出门前给丈夫和两个孩子做了顿家常早饭。

    叫大女儿起床后,她背上竹筐,拿上钓鱼竿,哼着歌来到了马头滩,期盼着今天能钓上来条好吃的大鱼。

    在她立好鱼竿准备要洗衣服的时候,20丈开外的芦苇丛轻轻动了几下,她正在考虑要怎么样才能把丈夫衣服上的油污洗掉,暂时还没有注意到旁侧的动静。

    芦苇相碰沙沙作响,随着声音的接近,一个瘦弱的女孩从芦苇丛中钻了出来。

    董林氏被突然冒出来的人吓了一跳,她的手一抖,竹筒掉进了河里,洗衣皂粉遇水融化,跟着河水漂向了下流。

    “哎呦!这是谁家的孩子呀?”说着,董林氏双手放在腰上擦了擦,急忙走到了常黎的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块手帕擦去了她脸上的土。

    常黎没有讲话,她艰难地咽了口口水,对眼前的人指了指嗓子,示意自己口渴。

    董林氏拉着她来到了自己的竹筐旁,从筐子里拿出了一个竹筒递给了她,然后又拿出了一个白色的布袋放进了她手里,里面是出门前给自己准备的早膳。

    接过竹筒后,常黎一口气喝掉了一大半的水,她因为喝得太急差点被呛到,董林氏轻轻帮她拍了拍后背,看孩子这副样子,她还真是蛮心疼的。

    常黎本来不想吃掉这位好心人的饭的,但她实在是太饿了,不吃的话可能会昏过去。

    董林氏给自己带的饭是一个杂粮窝窝头和一小块咸菜,不知怎的,常黎感觉这顿饭特别好吃,窝窝头吃起来很满足,又压饿,咸菜也腌得味道刚好,不太咸,有一点点辣,吃起来脆脆的。

    看孩子吃得这样香,董林氏默默地咽了口口水,怎么自己吃就这么难吃,看别人吃就这么香呢?待她吃完,她问她:“孩子,你是哪儿的人?怎么大早上的在这啊?”

    常黎摇摇头,回答她说:“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我只知道我醒来就在这了。”

    “哎哟!真可怜哟!你要不先跟大姐回家,等你想起来了再走。”

    “这样合适吗?不会给你们家带来什么麻烦吗?”

    董林氏摆摆手笑了一声,说:“没什么麻烦的!不就多双筷子嘛!你等我把东西收咯,咱们回家!”

    对于陌生大姐的热心肠,常黎感觉有些不太习惯,不过她心里暖暖的,在这异地他乡,碰到的第一个人是一个这样善良的好人,这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

    她们沿着芦苇丛走到了一条小路上,然后顺着一条小路步行了几分钟到了一个村子里,这里,就是董林氏居住的永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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