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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红日升起,屋脊被阳光照射的金光闪闪,骊珠公主仍然没有睁开双眼,低声问道:“苏显仙,如果我不死,你会不会真的娶我?不是做驸马,就是让我做一个像书里那样相夫教子的普通女子?”少年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轻轻地在骊珠的头顶揉了揉,抱起骊珠从屋脊上跳下去,进了房间之后才笑着说道:“当然会,因为我们的八字特别合,是皇宫钦天监一位姓赵的天师说的,我们的缘分是天注定的呢。”
骊珠公主咬了咬嘴唇,那一抹风情,在少年看来又是令人燃起丹田之火的诱惑,不过少年还是连忙暗念大道五行诀,压制住心中邪火。
“骊珠,等下带你去看热闹去,城外有两位武道顶尖高手要比武,带你见识一下不背书箱的江湖是什么样子的。”
骊珠公主用力的点了点头跑回房间去换衣服,她感觉自己现在才是真的活了过来,以前死气沉沉的她已经重生了,她不再是那个意志消沉的女子,她的心也不再冰冷如潭中死水了。
天亮之后,客栈的前院慢慢的人声嘈杂起来,化名苏仙和邱骊的二人都换上了干净利落的衣物,天已经渐渐冷了,所以少年格外为骊珠准备了一件棉披风。
虽然穿着不算华丽,但却很符合宗门子弟的装束,少年从那一次杀死的三阶妖兽那里得到的锦囊中找到了一柄造型精致的长剑,骊珠在腰佩长剑之后更有了一丝江湖气。
客栈里的小伙计是个心思灵活的小家伙,一大早就敲开了这两位年轻客人的小院房门,给送来了两个食盒,有白米粥和放了红薯的杂粮粥,还有几种小咸菜,腌黄瓜和蒜泥茄子都很有风味。
少年打赏了小伙计一块碎银子,小伙计心满意足的离开,离开之前提醒两位年轻男女不要错过了城外的比武,比武应该是在上午开始的。
少年一边吃早饭一边和骊珠闲聊,骊珠在皇宫时从来没有用过这样的餐食,对几碟小咸菜尤其的喜欢。
“为什么这种菜肴没有油水却还这么好吃?”骊珠公主用筷子挑起一条茄子放进口中细细咀嚼。
少年笑着说道:“其实这些都是民间贫苦百姓的智慧,你看这腌黄瓜,如果是用最好的黄瓜腌制反而不得其味,最好是长得不那么好的小黄瓜扭,弯弯曲曲的,也只有腌着吃才最好,又不浪费。”
想起当然在村子里,胡司离那个恶毒的婆婆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是腌制咸菜却是村子里首屈一指的,尤其是蒜茄子,茄子一定要霜打过之后的茄子,大的不要,越小越好。
有一次那老妇人到铁匠铺求苏大柱打一柄割草的柴刀,可是又不想花铜钱,就只带了一小坛子腌好的蒜茄子。
苏大柱倒是很喜欢,每次喝酒便从坛子里夹出那么三两个蒜茄子放到小碟子里,若是能切一些香菜沫洒上去就更能勾起人的食欲了。
另外少年还告诉骊珠,每一种谷物都有自己的生长方式,比如说茄子就不像骊珠公主想象的那样长在地底。
骊珠公主之所以会那么认为,是因为当年她曾经和两位哥哥一起出城偷过红薯和土豆,都是从土里挖出来的。
吃过早饭,少年直接把所有东西都收进了锦囊,打算看完了比武就不再回客栈了。
离开客栈,两个人从满林城中穿城而过,路过城西时便看到人群越来越多地拥挤向城外,少年倒是不急,离开客栈的时候打听到满林城中有一个马市,便打算去逛逛。
因为过了满林城就是火真郡城,一些往火真郡去的人若是骑了马匹就会选择在满林城卖掉,因为火真郡中有都护府,都护府有专门负责相马的兵士,城中所有马匹只要不是农户耕田犁地所用,那么都要送到军中作为备用的军马。
而售卖掉一匹马就可以维持普通人家一年的开销,所以没有几个大义凛然愿意把自己的马匹白送给军营的傻子,国仇是国仇,家恨是家恨,北苍再强大,穷苦的人不还是依然穷苦,边境上死再多的北苍儿郎,那也是皇帝老子和那些大官们的事情,老百姓操不起那个心。
另外从火真郡出来的人想要有好的脚力多半也不会在火真郡中购买,一来是马匹的价钱贵到离谱,二来是没有些许人脉也买不到,即便通过黑市买到了,没有马牌就连城门也出不去。
满林城的马市可就不一样了,除了北苍律法所不允许的甲等和乙等马,这里几乎能买到最好的马匹了。
不过因为今天城外有比武,所以马市的人就少的可怜,少年和骊珠公主逛了一圈,倒是有不少毛色光亮体型完美的高头大马,算是丙等上级,不过少年却都没有看上。
少年最后相中了一条脊背青绿肚皮雪白的大叫驴,这种驴子的脚力不比一匹马差多少,虽然在疾速的奔跑上不如马,但是胜在耐力好。
卖驴的是一个带着毡帽的老头,老头干巴巴的身材穿着一件老狗皮袄,佝偻着身体蹲在路边啃着一块干的掉渣儿的饼。
少年来到老头面前打了个揖,笑呵呵的蹲到了老头身旁,问道:“老人家,您是在这卖驴子吗?这头驴看起来很精神呢。”
老人抬起头,用了很大的力气勉强把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用浑黄的眼睛打量着少年,声音嘶哑着说道:“是啊,不过看起来今天是要白白浪费一天的粮食了,本来想今天卖掉就去郡城的,可惜今天来逛马市的人不多啊……”
“老人家,您这驴子打算卖多少钱?”
老人又打量了一眼少年,又看了一眼少年身旁不远的女子,说道:“这头驴子啊,是我从八荒郡出发时买的,当时这头驴子又瘦又呛毛,看着就没精神,我图着便宜只花了一两银子买的,结果一路上赶上好季节,这畜生吃了不少青绿粮食,也害我没少陪农户人家的铜钱,我心疼它瘦弱没舍得骑,一路上多是牵着驴走,结果把它倒养的膘肥肉满,小娃娃你瞅瞅这大叫驴毛色多亮,我踅么着怎么价钱也得翻一番吧。”
少年也没有认为老人家狮子大开口,这个价钱也还算公道,也没打算和老人家讨价还价,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子在手上掂了掂,还不到二两,便想着换一块,但老头却摆了摆手说道:“行啦,多少就这些吧,小娃娃,你这是新娶了媳妇要出远门吧?若是去老丈人家,那可别累坏了小娘子,否则老丈人可不会给你好脸色。”
骊珠公主听到之后红着脸扭过头去,少年笑着点了点头,说道:“老人家说的是,想必您家里也有女儿吧,要不然怎么会想到这么一茬。”
老头爽朗笑道:“是啊,小女儿就是嫁到了郡城里,说不上嫁的好坏,姑爷子在郡城开了一家药铺,生意不好不坏的好在也不愁吃喝,我那女儿也算享福,我大老远的从八荒郡就是为了趁着还能走得动再去看看女儿,看一眼也就心安啦,之后回到老家混吃等死喽。”
少年呵呵呵的跟着笑了起来,说道:“老人家真是活的明白,不过从满林城到郡城可是还有挺远的,走过去可得个四五天吧。”
老头说道:“是啊,好在之后的路上也就安稳了,小娃娃,这头驴子身上的鞍鞯和搭裢我也不再单独拿去卖了,一起都送给你吧,搭裢里有一个水袋和两个酒葫芦,酒葫芦已经空了,你若是出远门就在城里打些酒,天冷,喝点酒也好在路上暖身子。”
少年连声称谢,从老头手中接过缰绳,老头蹒跚着离去,少年拍了拍大叫驴的后背对骊珠公主说道,“这回你不用再喊脚疼了,以后我给你牵驴,请上驴吧。”
骊珠公主也许是第一次见到驴子,问道:“以前只在书里读到过,说驴脾气,说的就是这家伙呀?看起来比马小一些,不过还真的挺漂亮的。”
少年扶着骊珠上了驴,骊珠对鞍座非常满意,老头没有说谎,鞍子和新的差不多,上边还铺了两层软垫子,坐上去不磨屁股,不用担心一路颠簸之后把柔嫩的屁股蛋磨出茧子。
牵着驴往城外走,少年对骊珠说道:“我们村子里也有驴子,不过都没有这一头漂亮,我在书上见过这种,有个名堂叫大葱白,比一般的马还有力气呢。”
“你懂的真多,不过那老人家为什么说是大叫驴啊?它怎么叫?”
少年解释道:“叫驴呢,就是公驴,如果是母驴就是草驴,至于怎么叫,以后你就知道了,我小的时候在村子里可是做过一些恶作剧的呢,不过如今可不好讲给你听,以后再说。”
骊珠公主翻了翻白眼,对少年这种说了一半话吊人胃口的行为表示不满,但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其实少年说的恶作剧也不算什么,陆小宝家就有一头公驴,那一次少年和陆小宝还有唐子伦一起研究起了那头公驴的神奇之处,用小木棍轻敲驴的下体,直到驴腿之间那物件杵到地面上,然后就用烧红的铁棍猛的戳了上去。
那一天,陆小宝被自家公驴踢飞出一丈多远,一口气没上来差点给踢死,那头大公驴嚎叫着疯狂逃窜,把村子里的一条狗都给咬死了。
好在陆大财家大业大,没有因此怪罪不懂事的孩子们,第二天还请全村的人吃了驴肉宴席,而陆小宝为了解恨,把那一整根被称为驴三件的物事都给吃了,少年记得当时陆小宝用筷子夹起一片一片中间有眼的肉片时旁边一桌的公孙大圣看怪物一样的眼神。
终于到了城外竹林,竹林外已经有很多江湖豪杰和爱看热闹的城中百姓,不过竹林很大,比武的人还没有到,所以来看热闹的人还都停留在竹林外面等候。
而少年则牵驴绕路从竹林的另一边进去,在前一夜去过的地方隔了五十丈远,只等那一场少年已经猜出胜负的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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