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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切入新环境,率先苏醒的是听觉。“哎期悦,我切了盘西瓜,你拿进去和小略一起吃。”
“谢谢秦阿姨。”
“别客气。对了,小略那孩子不好教吧?是不是老跟你顶嘴不听话?”
“……没有,他就是基础弱一些,所以听不懂的时候会比较受挫。”
“真是麻烦你了哦,等补课结束阿姨好好谢谢你。我想你们同龄人会好沟通一些,之前给他换了好几个资深家教都没用,唉……”
而后视野也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游略发现自己正身处一个宽敞的卧室内,硬朗的军绿色调装修,被子地毯印满迷彩图案,对面还专门做了攀岩墙和大飞镖靶,看得出房间主人应该有个当兵梦。
只不过书架上一排排全是漫画,尺度颇大的少女写真集漫天飞,书桌上摊了张数学卷,十二个道选择题错九个,填空题0、1、-1来回填,卷面上最显眼的反而是一只用水笔画的猪。
也看得出,房间主人应该是个学渣。
游略阖上眼睛又睁开,感受着新素体带来的意识反馈。
由于操纵过程有些生涩,手里的物件不自觉松落,与地面发出轻轻的一声碰撞。
“嚓——”
好像触发了什么关键线索。
少年弯下腰,捡起地上那几张粉红色的信纸。
信纸散发着淡淡的香味,折痕干净,足足三页都被密密麻麻的娟秀字迹占满。
抬头三个字:程遇衡。
他很耐心地往下看。
“学长你好。
首先祝你毕业快乐[烟花]。听说你收到了s大的通知书,恭喜你呀。
其实一直以来,学长你都是我的目标,只可惜以后不能再在一中校园里看见你啦,对于我来说,好像忽然就失去了一个努力上学的动力。
鼓起勇气给你写这封信,绝不是想打扰你,也并非痴心妄想什么,只是想到这辈子或许再也没有和学长对话的机会,才想通过这种方式,把埋藏心底很久的话都告诉你。
不知道学长你还记不记得,高二第一场校内考,坐在你旁边的新生?那就是我,周斯悦。
那场考试题目很难,我到最后才发现自己没带填涂笔,害怕考砸这一门会被分到落后平行班,很没用地急哭了,是你把自己的笔借给了我,结果还害得你没涂完选择题……”
“你在干什么?!”
——读到一半,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惊愕的尖叫。
信纸被劈手夺走,伴随着心慌意乱和怒不可遏:“谁允许你动这个的?你凭什么趁别人不在的时候乱翻别人书包啊!游略,你这叫偷东西你知不知道?!”
游略没说话,脑神经一抽抽地疼,记忆如潮水般涌入。
冗长的纪录片剧情花费好半天才传输完成,他微微抬头,看见面前已经站了个暴走状态的女孩。
十七八岁左右,很瘦很黑,留着齐耳短发厚平刘海,就像一块西瓜皮倒扣脑门,没有丝毫美感,眼镜是标准的方形大黑框。
身上穿的校服也不合身,外套宽肥,裤脚却刚过脚踝,胸口处的校标半发白半脱落,明显是舍不得多用肥皂,用力洗刷过很多次的标志。
此刻她正捏着那几张信纸,面色涨红,眼里有快冒出火来的愤怒,也有遮掩不去的窘迫和难堪。
初印象:一个很穷,很自卑的女学生。
游略盯着她足足十秒,从记忆中整理出她的信息。
周斯悦。纪录片《暗恋》里的悲情女主。
她在一个单亲家庭长大,三岁那年,父亲就因出轨和母亲离婚,带着小三去了别的城市。从此销声匿迹,再未寄回来过一分钱的抚养费。
周斯悦的母亲是农村妇女出身,没什么文化,更没什么积蓄,需要一天打三份工,才能勉强撑起家庭开销。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周斯悦,自然也养成了一副小心翼翼,自卑敏感的性格。
她的童年、青春期都过得十分单调,除了学习做题就是帮母亲干活,偶尔的娱乐活动是呆在阅览室看书——因为连稍微亲密一些的朋友也没有。
没有可以倾诉的人,心事只能写在日记本里。
而从十六岁开始,那本充斥着青春期苦恼、幻想、自怜、期冀的日记中,每页都离不开一个相同的名字:程遇衡。
程遇衡,高她一届的学长,高中时期就身负多个头衔。
常年霸榜年级第一的学神,连任学生会主席的风云人物,迷妹众多的男神校草,还是书香门第家境优渥。
和周斯悦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
他们之所以会产生交集,还是因为周斯悦刚进入高中的第一场分班考。
由于当年市内严查假期补课,所以全校统一开学,分班检测考场排不下,只好不同年级交错着坐同桌。
坐在周斯悦旁边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程遇衡。
周斯悦走进考场时,程遇衡正靠着墙,和他前座聊天,他身上穿着制式的蓝白校服,却如同鹤立鸡群,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度过变声期的男生,嗓音已经变得深沉,连笑声也低低的,让人不由自主就紧张起来,电扇在头顶吱呀转动,风恰好拂起他蓬松的额发,带来淡淡皂香。
周斯悦下意识垂眸,攥紧手里的三角尺,连头的角度都不敢歪一下。
什么校草,什么学生会主席之类的,这种词汇听上去就和自己无关。
结果偏偏考最后一场英语时,周斯悦发现自己忘记了带填涂笔。
她翻找着笔袋,慌得手都在抖,几次看向监考老师,却始终没敢举手求助。
“跟老师要笔是不合规矩的。”
她这样想。
然而下一秒——
“喏。”
视野里出现一支2b铅笔。
拿着笔的手筋骨漂亮,就如同他笃定的语气:“没带填涂笔么,借你。”
……
后来隔了半个月周斯悦才知道,高二年级分班考最后一场考的是理综,题目同样极难,程遇衡因为没来得及涂完选择题,考了个历史最低分,要不是班主任力保,差点就被分去平行班。
明明连对方的脸都没有看清楚,但善意温暖的举动,就这么俘获了情窦初开的少女心。
周斯悦默默地,悄悄地暗恋了程遇衡两年。
直到对方高三毕业,准备去外省上大学,她才鼓起勇气写了一封告白信。
她其实心里知道对方不会有回应。
毕竟一个是天之骄子万众瞩目,一个只是默默无闻的小学妹。
倘若没有别的插曲,那么这也只会是个普通的、寻常的、无疾而终的青春暗恋故事。
但很不幸,告白信在送到程遇衡手里之前,反而先被游略发现了。
游略又是谁呢?
程遇衡的同班同学,考试常年倒数的垫底学渣,高考分数连本科线都没过,志愿报无可报而被迫复读。
由于周斯悦母亲就在游家做钟点工,游母知晓她女儿成绩很好,就特地请了过来给自己儿子补课。
虽然这姑娘比游略还小一届,但辅导游略这种程度,够够了。
也因此,游略才有这个机会,趁着周斯悦上厕所的空隙里,从她书包里翻出了她写给程遇衡的情书。
游略前天刚过完十八岁生日,勉强算成年人。但四肢不勤,五谷不分,说肥宅都抬举了他。
这家伙平时最爱的活动就是躺在房间地板上喝快乐水看漫画,熬夜打游戏第二天课上昏昏欲睡,然后拖着两百多斤的身体做神枪手梦。
因为是三代单传,在爷爷奶奶的溺爱下,性格也养得极霸道,自私自利蛮不讲理,根本不知道尊重为何物。
按照原剧情,他拆了信后,就在周斯悦面前举着情书大声嘲笑,肆无忌惮地践踏着她的自尊心与羞耻心,让本就自卑的十七岁少女无地自容。
之后一整个暑假,他不仅时不时讥讽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还拿公开情书做威胁,指使她做这做那。
周斯悦好不容易熬过屈辱的假期,以为补课结束终于可以远离对方,却在开学后发现游略插到了自己的班级复读——成为她的后桌。
噩梦似乎没有休止的时候。
言语羞辱是常事,开起低端恶俗的黄色玩笑来也毫不避讳,一到大课间就命令她跑腿买零食,和周围的男生哈哈大笑说“她妈就是当保姆的,她最会做这种工作了”。
拿钢笔戳她,抬脚踹她凳子,用力地抓住她的头发往后拽,只因为自己上课时不小心直起腰遮住了板书。
周斯悦不擅社交,没有朋友,从小到大的家庭教育一直是逆来顺受,母亲自觉社会地位低,生怕女儿在外面惹麻烦,反反复复教导她要忍耐谦卑。
所以她感到痛苦,却不得其法。周围的人要么冷漠旁观,要么一起捉弄,她就像一只孤立无援的幼鼠,躲在寒冷阴暗的下水管道中,目之可及,皆是压抑、肮脏、腥臭、绝望。
可哪怕她觉得自己百般隐忍,甚至到了没有自尊的地步,游略还是因为考试时她不肯配合他作弊而心生怨恨,把她的情书拍照发在了学校贴吧里。
藏了许久的秘密就这样被公开,就好像之前的所有委曲求全不过只是场笑话。
而那些在许多年后看格外干净、真诚的少女情怀,对于这个年纪的高中生来讲,不过是暗地里调侃的笑料。
更别说程遇衡的迷妹尤其多,哪怕毕业了,一中还有许多关注着他的学弟学妹,贴吧论坛非实名制,大家留言起来无所顾忌,等到帖子被管理员删除时,已经盖了大几百楼的冷嘲热讽。
就算偶有善意一些的评论,也至多是“人家只是写了封表白信,又没真的跟程遇衡谈恋爱,你们至于说这么难听吗”。
周斯悦全都看见了。
可她无法也不敢找罪魁祸首游略算账,因为妈妈还需要钟点工这份工作,不能得罪主家的儿子。
而且一旦妈妈知道自己这么辛苦供她读书,她还不认真学习早恋的话,一定会对她大失所望。
于是周斯悦什么话都没有说,什么事都没有做,因为房子面积小,和妈妈同睡一间卧室,她连发泄情绪都只能趁洗澡时,在淋浴水声的掩盖下哭。
她变得越发沉默寡言,埋着头走路、做操、放学,吃午饭时一个人躲到楼梯间,日记本被撕了个干净,面对同学们异样的目光和繁重的学业压力,没有别的办法,就通过自残来缓解那份压抑和痛苦。
但明明已经很努力很努力,时常学到凌晨两三点,模拟考却一次比一次考得差,原本是稳上985的尖子生,高考成绩出来,堪堪报上一所普通的一本大学。
上了大学,总算可以离开家了——巧合的是,她的学校和程遇衡的学校就在同一座城市。
然而程遇衡是天上耀眼的星星,她只是地上一颗普通的沙砾。
她普通地学习,普通地兼职,普通地考证,毕业后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普通地活着。
程遇衡随意路过校友的短视频也能获得几十万赞,而周斯悦一丢进人群里就瞬间消失不见,就连一起做小组作业的同学也会忘记她的名字。
他们之间,天差地别。
连偶然一次的交汇都是错误。
长达十年的独立生活,周斯悦从不发朋友圈,从不买漂亮衣服,如非公司聚餐从不去外面吃饭,甚至连那头倒扣西瓜皮的发型也从未变过。
她好似没有物欲一般活在这世上,也从不对异性和爱情表达出半点好奇。
直到三十岁,她收到母亲肾病的诊断书,匆匆辞职回老家照顾母亲,结果意外重逢游略。
纪录片里那个场景颇有些荒诞和好笑,一轮皎洁的月亮,一街老旧的昏黄路灯,一栋富有年代感的县城人民医院,医院内是重病的母亲,医院外是推着小车卖烧烤的游略。
周斯悦就站在中央,左右遥望着她痛苦人生的两大塑因。
然后为了替医院内的母亲筹措医药费,嫁给了医院外的游略。
他说,我现在是没什么钱,但手里还有套三居室呢。咱俩结婚,我把房卖了,给你妈治病。
他说,我爸进去了,我妈跟她新丈夫又生了个儿子,这么多年我也经历不少,以前的事,我给你道歉,你既往不咎,咱俩以后好好过日子。
周斯悦跟他领了证。为了钱。
就像年少时,为了秘密,弯下自己的脊梁骨,在他面前忍辱负重,伏低做小。
她好像从来就是一个这样没有自尊的人。
只可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婚后,游略依然没有尊重她,家务活从不搭手,每天摆完摊回来就是一身汗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赚的钱也都揣进自己兜里,喝酒抽烟请狐朋狗友吹牛,就是从未给过妻子一分。
偶尔周斯悦劝他少喝点酒,对身体不好,他劈头就是一顿骂:“你以为老子现在缩在出租屋里过这种日子是因为谁?还不是因为你那个妈!花了那么多钱娶你,没跟你讨债你就偷着乐吧,还有脸管老子的事?妈的,去给老子烧壶热水,我要泡脚。”
周斯悦就不说话了。
沉默地去厨房烧水,又恢复了往常那种古井无波的模样。
后来,短暂地过了半年,周斯悦怀孕了。
游略很高兴,特意买了个很贵的包送她,说要带她去参加同学聚会,让她充充门面,别丢他的脸。
周斯悦很不想去,甚至是第一次表现出了极端明显的抗拒。
男人冷笑一声:“你放心吧,程遇衡不来,人家大老板,哪有空回我们这种小县城啊。再说了,就你这破样子,你以为人家记得你?明天晚上六点啊,别忘了穿好点,化个妆。”
周斯悦抿着唇不说话,心底却悄悄松了口气,也不知道为何。
十几年过去,要是这时候说她还对少女时代的暗恋对象旧情难忘,未免过于幼稚。
———但当她真的在聚会上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时,她的心还是无可避免地颤抖了一下。
不是心动,不是羞涩,而是一种无地自容的难堪。
尤其是,看着他西装挺拔,挽着漂亮精致的女友,和老同学们谈笑风生。依旧是那颗耀眼的星星。
不像她,已经彻底从一颗砂砾变成了臭水沟里的污泥。
周斯悦过于狼狈地躲避着对方的视线,不想让自己被发现——尽管就像游略说的,谁还记得她啊。
但仓促慌乱之间,手肘不小心撞上身边的人,端着的红酒洒了对方一身。
她抬起头,对上游略醉醺醺的通红眼睛。
“妈的,你没长眼睛啊!知道这衣服花了老子多少钱吗?!”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喝多了,还是刚才注意到她看程遇衡的眼神,男人怒意升腾,一个巴掌就甩到她脸上:“看男人看得魂都丢了是吧?周斯悦,你是哪个牌面的人物啊,你有没有点自知之明?怎么,难道你还想再写封情书,勾引程遇衡跟你这个大肚婆好?要不要脸呢你,我呸!”
整个包厢都安静下来。
所有视线聚焦在此处,周斯悦站在原地,脸颊火辣辣的疼。
她的思绪似乎被冰冻住了,连躯体也无法操控。
她觉得自己好像没穿衣服一般,赤身地站着被人打量、嘲笑、讥讽。
“这是干啥,喝多了?夫妻俩怎么还当众打起架来了?”
“哦呦,我想起来了,游略他老婆不叫周斯悦吗,就当年贴吧那个,闹特别大的……”
“我靠,她不会到现在还对程遇衡……这算不算婚内精神出轨?游略这家伙居然被戴绿帽咳咳咳,那个,嘘——”
“不过说真的,她那包会不会也彷得太明显了一点,链条颜色都不对了,一个摆烧烤摊的还要买奢侈品a货,我不理解……”
周斯悦不知道自己最后是怎么走出的包厢,又是怎么走到了江边,盯着江面发了半小时的呆。
她只知道冬夜的风很冷,带着几分湿润气,阵阵刮进她的骨血里。
或许是老天都觉得气氛已经烘托到位了,便在这时候让医院给她打来了电话,说:“周小姐,很抱歉通知你这个消息,你的母亲齐兰女士于十五分钟前没有了生命体征……”
她握紧手机,极平静地道了声谢:“好的我知道了。这些日子,麻烦你们了医生。”
“嗯?啊,那个,没事,这本来就是我们的职责……不过周小姐,你还好吧?”
“我还不错。”
周斯悦笑笑:“再没有比这更不错的时候了。”
至少这个夜晚,月光是如此的清明皎洁。
江水被风吹得波澜四起,在夜色和霓虹灯光中美得不像话。
她张开双臂,轻轻呼出一口气,像是要把所有的寒气都呼出去——
来到这世上三十一年,她战战兢兢、老老实实地活着,很少有不努力的时候,也很少有快乐的时候。
她自卑、懦弱、愚钝、轻信,悲观至极,却又始终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受尽伤害,可从不敢鼓起勇气为自己讨一个公道。
她不是罪大恶极,但她糟糕透顶。
既然如此,就让她自己来终结,这个女娲随手甩下的失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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