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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祁逾。

    是一本言情小说里,狂炫酷霸吊炸天的霸总男主。

    小时候,我是传说中智商超群IQ200的天才学霸,长大后,是男人对我嫉恨女人为我流泪的绝世帅逼,成年后,更是年轻有为手腕强横掌控着整个世界经济命脉的商业巨鳄……

    虽然,这些形容多少有点夸张成分在。

    但简而言之,在这个世界上,我就是魅力的化身,智慧与帅气并存的完美男人。

    嗯。

    真有够傻逼的。

    当然,傻逼的事情还远远不止这些。

    据我所知,这个世界属于我的剧本是:

    我只需要带着这些光彩夺目的头衔静静等待,然后在某个一样拥有主角光环的女人出现时,果断的站在她身边秀瞎所有人的狗眼。

    我们两个分分合合疯疯癫癫缠缠绵绵翩翩飞最终修成正果,接受所有人的祝福和艳羡,然后三年抱俩儿孙满堂......

    嗯。

    这脑残剧情,狗听了都摇头。

    而这些,是从记事起就莫名其妙出现在我脑子里的东西。

    一开始,不谙世事的我还以为自己是得了什么先天性的中二病。

    为此,小学时没少偷摸指使从幼儿园起就跟在我屁股后面的赵瑾帮忙,去搜寻这一类的网络文献来通读学习。

    妄图从里面参悟出点什么世界的玄机。

    只是我花了一个月博览群书,玄机没看出半点,脸倒是越看越绿。

    而赵瑾那小子却迷上了这所谓的霸总文学,有段时间每天上学都眼眶通红,看我的眼神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跟他爹看乔伯伯简直一模一样。

    嘶......

    这玩意还会传染?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究竟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对于我是所谓男主的意识也仅仅只是个模糊的概念,唯一的参照物,自然就成了赵瑾搜寻来的那些网络读物。

    作为一个有着主观理智,且自我意识清晰的正常人,我对这种胡言乱语式的霸总文学,态度自然是嗤之以鼻。

    想我祁逾,一个三观正常智商奇高的三好少年。

    凭什么长大以后遇见一个女人就要变成没有理智的疯狗,动不动就红着眼睛嘶吼:“女人别走,命都给你”?

    不可能,坚决不可能!

    于是,年轻气盛的我很快就下定了决心:

    一定要跟这什么狗屁的男主人生死磕到底!

    书上说,霸总男主小时候不是被绑就是被拐,又或者父母政治联姻没有感情,生活在一起只是互相折磨,原生家庭畸形病态。

    反正十个霸总,九个半都有一段崎岖坎坷的童年经历。

    所以,在我郑重其事地对我爸以“万一你跟我妈闹离婚没人重视我的人身安全”为由,开口向他要20个配枪保镖那天。

    我第一次清晰的认识到中国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

    也第一次明白了,对着我爸发癫,比被绑匪绑架更容易产生童年阴影。

    不过没关系,挨了这顿揍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

    起码我意识到,好像除了总因为上蹿下跳而挨揍之外,我的童年真就没什么阴影可言。

    跟小说里的癫公男主一点也不像。

    很好。

    书上又说,男主从小就被严格的长辈当做继承人培养,不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什么八国语言艺术技能更是信手拈来。

    再看我们家那位豪门贵妇,就只会在我忙着跳级小升初备考的时候举着手机凑过来,十分纠结的问上一句:

    “儿子,你说妈这把叫不叫地主?”

    好好好。

    后来,还是乔爷爷做主,把在如此艰苦环境下都能跳级成功的我接到乔家,跟大两岁乔景深他们一起上学。

    才避免了谢女士对我的“干扰式教育”。

    就这样,随着年纪逐渐长大,我的童年经历跟那些小说男主只能说是南辕北辙。

    安全。

    可书上还写了,男主上学时身边美女如云追求者众多,只是他犹如高岭之花难以企及,令无数怀春少女为之黯然神伤。

    不巧,在高中这个大家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入学第一天值日的我就跟学校里一个姓王的混混对上了。

    第二天,我一人九狗丧心病狂杀人如麻,姓王的那帮人血溅当场生死不明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S市。

    那段时间,别说追求者,母苍蝇看见我都绕道飞。

    被老祁送去国外后,更是放飞自我,除了必要的课程学习,其他时间我就没在学校待过。

    别人蹦迪我蹦极,别人喝酒我漂移,别人当爹我越野,别人嗑药我速降。

    他们说我蔑视生命,其实我是在感受生命。

    喜欢极限运动的理由很简单。

    比起纸醉金迷温柔乡,这种人生和命运全都清晰、笃定地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觉,更令我上瘾。

    握紧手,前方就是终点,松开手,脚下就是深渊。

    与其说喜欢这些极限运动是找死,不如说我是在这些生与死的瞬间,找到了自己。

    总之,爱我的人赞我出类拔萃难掩锋芒,恨我的人说我自大狂妄目中无人。

    但没人知道,其实我只是个一生命硬学不会弯腰的帅气小男孩罢了。

    我一不违法乱纪,二不乱搞男女关系,三不自主创业败光家产,我只是不想变成言情小说里随时发疯的癫公男主而已。

    我有什么错?

    当然,要想真正避免自己走上癫公的不归路。

    最重要的,还是得想办法摆脱那个集清纯善良妖娆妩媚天真动人特立独行温柔大方于一身的癫婆玛丽苏女主。

    虽然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以什么方式出现。

    但遍览群书的我早就对此做足了应对方式,并时刻警惕这一天的到来。

    兴许是因为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命运牵扯,又或许是因为这个疯癫世界意识的影响。

    这个人刚一出现,福至心灵般,我几乎瞬间就察觉到了。

    乔家刚找回来的,那个一直流落在外的千金。

    好像是叫什么……绮遇?

    好好好。

    就你小子以后会让我失去理智化身癫公,不光违法犯罪大玩强制爱,还要红着眼发疯把命给出去是吧?

    于是,在脑海中闪过无数狗血言情套路,且清楚这些套路万变不离其宗最终结果都会令身为男主的我本人变成为爱痴狂的癫公后。

    我决定——

    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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